终于有幸一睹这部迄今演出时间最长(已经演了27年)的歌剧,phantom of the opera (译名歌剧魅影)。还要感谢小荷,竟然送我这样一个意想不到的生日礼物。原本以为他更喜欢rock music, 而不是很喜欢这种比较古典的艺术。不过照结果看,他好像比我还兴奋一些,回来后一直哼哼里面的歌 (当然我也是),真有"绕梁三日而不绝"的意思。毕竟这是他(也是我)看得第一部歌剧。
故事剧情可在这里看。
之前,因为看了2004年电影版的,我就会不自觉地比较着两个版本。略作以下赏析:
1.我觉得所有演唱者中,phantom演得最好,比电影版的还好。。看报纸上采访那个演员,他就提到要如何让每天的演出都充满passion。 我觉得他真的做到了那一点,他的歌声里充满了感情,如既透露出对christine的爱慕渴望,又充满对自己的自卑和无望,让人一听就不自主地把他真的当成了phantom。我觉得他把phantom这个角色诠释的非常到位。最后谢幕时,我站起来给他鼓掌。
另外就是女高音和剧院经理的戏份都有增加,我很喜欢他们几个人合唱时,好几个音域叠加在一起的效果。女高音的花腔高音耍得十分漂亮。而两个剧院经理原本在电影里黯然无色,在歌剧里被演的很搞笑,把一直很沉重的气氛弄活泼了好多。
相比之下我对于歌剧里的chrstine有点失望,更喜欢电影版的。主要是我觉得这个女歌手可能还是新手,缺乏舞台经验。在声音方面, 她音色不错,高的也能唱上去,就是让人感觉累,不那么游刃有余的感觉。另一点就是她的声音不是很expressive,她诠释的christine从头到尾给人的感觉就是充满恐惧,惊吓过度,但没有什么变化。 表演上,她的肢体语言有点太夸张,而且僵硬(不知是不是因为紧张)。比如,在剧院屋顶与raoul拥抱的一幕,感觉应该是她非常迷茫(confuse),又受到惊吓,于是被动地被他揽到怀里,可是她演得好像是主动去抱他。这也可能是导演的意图,那就不能全怪她。
2. 歌剧的舞台美工真是绝了。虽然电影里的可能更逼真,更堂皇。可那可以用特效来做。歌剧就受好多局限了。不过我还是很惊讶比如开场时,坏了的水晶吊灯被修好后,也是从舞台上突然被吊起来,还真是悬在天花板上。还有,phantom带christine走密道时,猜美工是搭了之字形的梯子,让男女主角从最高处曲折地往下走来表现深入到地下的感觉。要上船的部分,是在台上放液氮再打上绿光来制造水面的效果,别说看起来还真像在水上。而且船估计也是放在事先铺好的轨道上,phantom真可以划得动的。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舞台两侧的浮雕,估计是用泡沫塑料做型再刷上涂料,但看起来真的很像欧洲那些宫廷里的,让人有置身PARIS OPERA的感觉。
3. 从导演方面看,我更喜欢电影版的。我觉得歌剧版故事整个发展的节奏都太快,尤其是christine和raoul的爱情线,感觉不像电影里铺垫的那么好。相反,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比如大家一起排演Don Jon这种在电影里忽略的情节,歌剧版就有演,可是也就那么5分钟吧,还要换道具,感觉也没对情节发展起太大作用。 而像phantom被人虐待,以及raoul到墓地去救christine并和phantom fancing的部分,就讲的不明不白。如果不是知道这个故事,恐怕很多人看不懂为什么呢。
不过还是有两个地方的处理超过了我的预期。一个是在屋顶上,phantom偷听raoul和christine的对话,然后对christine的背叛大怒。在电影里,phantom是藏在一个雕塑后面,但在歌剧里,他藏在一个从舞台中央吊下来的天使雕塑的上面。我们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上去的。但christine和raoul一走后,从舞台下方立刻朝上打了一束惨白的追光,正照在phantom朝下看得脸上,吓得我差一点叫出来。
另一处是结尾时,phantom放raoul和christine逃走后,这时警察和剧院的大队人马就要赶到了,phantom也应该赶快逃走的(电影里就忽略了他怎么逃的)。只见舞台上的phantom落魄地坐在一个很大的宝座上,然后把他的大黑斗篷一抖,整个罩住他和宝座。这时追兵来了,christine的好友,一个跳芭蕾的女孩最先走到宝座旁,好奇地把斗篷一掀。我本来以为会看到phantom死在宝座里,结果呢,是个空的宝座,只留下了他的白色的半个脸的面具。芭蕾女孩捧起面具,朝向我们,一束追光打向她,全剧终。我和小荷猜他应该是躲在宝座后面了。
4.不论哪个版本,我觉得最经典的还是Andrew Lloyd Webber谱写的曲子。我觉得这里面的每一首都旋律都非常优美,歌词也脍炙人口,比如“music of the night",还有在歌剧院顶上chrstine和raoul的对唱,以及最后“pass the point of no return"。 我尤其觉得在最后一首中,webber曲风一转十分流畅地就把西班牙风格的弗拉明戈带进来,真的是有出神入化的感觉。也难怪这部歌剧会演了27年都不衰,Webber老兄光靠版税就不知收了多少million(他可是millionaire呢)。可见做什么只要做的好,钱都是不成问题滴。我发现搞艺术的人这一辈子能有一部惊世之作,这辈子也就不用愁了。
其实,我把歌剧和电影拿来比,是有失公允的。因为电影镜头的捕捉力太强了,所有演员脸上细微的神情都能表现出来,这对于讲故事就容易了很多。还有漂亮的演员当然就更占先天优势。另外,电影一遍不好可以重拍直到满意为止,唱得部分也可以后期合成,而歌剧就不行,应该说歌剧对演员的要求要严格许多。我想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其他娱乐媒介会大受电影冲击的原因了。不过,对于我,看歌剧有它自身的魅力,并不只是视听效果上的,更主要是那种参加一个social activity的感觉。光置身于explande theatre的红丝绒幕墙和金色balcony里就已经挺让我陶醉的了。另外说一句circle 1的位置,以前觉得偏,其实还是相当不错的,我觉得比circle2前排的视野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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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 @ 5/3/2008 5:30:22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