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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风吹走的孩子 忘了从何而来 又要去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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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绚烂的事】遇见遇不见
1
对面三楼普通住家,突然燃起大火,一时间烧得十分激烈,隐约有爆炸之声,米襄看得惊心动魄,用颤抖的手拨了电话报了火警,声音哆嗦但还是细细报了地址。这已是深夜,什么人会在晚上用火引起爆炸呢?
如 果是发生在自己家,那该怎么办。这是一栋蛮旧的五层半小楼,半层属于半地下,走在地面上,通过没有窗帘的玻璃窗,半地下的生活便一目了然,米襄恻然。有个 有窗帘的房间,才有真正的隐私。米襄曾经住过那样的房间,住进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窗子上密密地合上一条床单。住在那里的几个月,打个电话也要走出地面。
现 在她住在这个旧楼的顶层,这个独居女人很少同邻居说话,有时候出差半个月回来,门上就会插着查水电费燃气费的通知,若是别人家,自然有家人代为取下,放在 家里最明显的位置上,然而这是自己的家,什么都要自己去处理,所以很多次出差回来即使很累,还要去奔波交完乱七八糟的费用,才好好坐下休息,不然又要牵肠 挂肚。
有时生病,在家中嚎叫,也只能墙壁回音,痛楚地睡着,若是能睡着,醒来应该会好很多,若是醒不过来,都不大可能有人知晓。
警察打电话来给她核实情况,接着火警铃声即刻传来,对面的火很快扑灭,深夜的空气似乎可以放大最细小的声音,她仿佛可以听到水扑熄的东西仍然在嘶嘶作响。隔着百米的距离,声音未必能传那样远,她又对自己说。
必须睡。
每次睡都太用力,结果早上被闹钟叫醒的时候全身都很酸痛。
2
玉则彦太喜欢她,但是由于太喜欢她,不敢轻易对她表白,矛盾之中,他自己最难受。她不过偶尔过来同她谈工作,或者偶尔为了谈工作而出去吃个饭,或者偶尔在电梯中一起下到楼下,然后分头行走。难道他们只能一直分头行走?
据说她被一场失败的恋爱折磨到精疲力竭最后终于不欢而散以后,就一直单身,勤力工作到卖命的地步,在这个外国人贵中国人贱的外国公司,拿很低的工资她居然也能做得那样起劲,她不是笨蛋,就是故意在挥霍时间和生命。
他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她的背面,今年开始她剪了短发,立夏以后剪得更短,看上去越发不像29,倒像是19。玉则彦怪自己太喜欢她,喜欢到不忍接近,害怕一接近就把她碰个粉碎。这样的恐惧让他一下子觉得自己老。
“人生那么短,要及时行乐。”她总是那样说,眼里却有太多坚持而郁郁寡欢。玉则彦看到她去逗别人开心,眼睛笑得弯弯的,心里更是无限痛楚,这些快乐不属于他,甚至不属于她。
3
人生到处充满巧合,今天来的图片编辑也叫Queenie。这个名字不是那样普遍的,却在一年之内让她遇见两个不同的女孩,一个跟她爱上同一个人,一个就在眼前,明明才22岁,看上去比29岁的她还老练,化精致的妆,穿精致的衣服,恰到好处。
过去那个Queenie还偶尔来探班莫言,恋爱中的女人总是散发美妙的光华,看来恋爱是有修身的作用。
而她却在一个玩笑里知道了那个Queenie也喜欢莫言,就在她要对莫言表白的前一天。其实那之前,她和Queenie已经同时喜欢过一个房地产小子,但是两人都没有去发展,手边那个小子的电话,她一次也没打过。结果好象是另外一位同事得了他去约会了几次。
有段时间看到莫言变得很兴奋,她以为是和她有某种关系,因为莫言走过她的时候突然用双手把她的肩膀搂住拎起,她浑身一顫,虽然这是同事之间常有的恶作剧,但是由于是莫言,她心里的一池湖水便被大大的搅动。
没过几日,她和莫言将要一起去采访某个新晋年轻影后,在等着见影后的时候,她突然问起莫言为什么最近那样兴奋,莫言不理她去发短信的样子,她便大约知道了,他喜欢上别人了,现在的莫言甚至都不会多看她一眼。她扯扯嘴角,呵,乱了的一池湖水,乱了就乱了,干卿底事?
从此他和莫言就不再接近,也不聊天,反正有女朋友了以后他便不再投身于和同事的亲密里,况且这个女朋友还认识他身边的所有同事,偶尔的探班虽然不很高调,但还是很明显通知大家,莫言已经名草有主,比如,穿情侣衫。
她告诉莫言说,“我们部门新来一个女孩也叫Queenie呢”,莫言说,“是啊,恨不得捏死她”,哇,至于吗?她心里有些酸溜溜,罢罢罢,人家爱就爱去,不关她事。
世上不止他女朋友一个叫Queenie,她会一直叫那个新来的同事英文名字的。
4
嫁 给他等于是嫁给了金山,他不明白为什么她就不嫁呢?求婚求到嘴软,现在看到他,她都会绕道走。她再也不去露台,他有次甚至都把风筝放了一个下午,她都没有 出现,以前,露台是他们的秘密基地,在那里大声笑大声叫,还一起放风筝,现在,甚至在电梯里,他都鲜少碰到她了,难道她为了躲他去走楼梯?
他在17楼,她在21楼,要是走楼梯,该多辛苦。希望她不会真的走楼梯,希望她能偶尔再次出现在露台,他一定不会再提求婚的事情。
爱上了一个人
能够为她牺牲
就算付出了生命
我甘心为了你
两个人在一起
分享爱的命运
永远都不会忘记
我们生活点滴
你是我最深爱的女人
你有最美丽的嘴唇
你拥有最动人的眼神
你带给我幸福和快乐
我是你最深爱的男人
我的爱绝对是永恒
做什么都值得
爱上了一个人
他知道爱情不是用金钱累积的,也不是在一起的时间累计的,爱情不是网络游戏,在线时长可以累计点数,换得经验值和新的武器,以更新换代升级至极致。他就是爱这个女人,不知如何全身而退。
这 外表冰冷的写字楼,有无数白骨精在工作,却只有他们俩知道露台可以涉足,他们甚至彻夜谈话到天明亮起来,谈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一瓶红酒已经见底,他们 一人一口慢慢地喝也能喝完,时间也能默默过去,晚上也下过雨,只是黎明的时候晴空万里,她站起来,风在抚摸她的短发,他看着她的背影在阳光里,眼睛被刺 痛,仍不能令他移开眼睛。
整夜,他们坐得很远,酒放在他们其中,伸手可及的地方,甚至他都没有脱下外衣给她披上,初夏的夜晚还是很冷的,风也不小,他们就怎么度过了这样的一夜?
如果上天再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应该在那个彻夜长谈的晚上去吻她,还是不要冲动得抱着玫瑰花去跟她求婚?上天让人遇见,又让人遇不见,到底有没有个理由呢?
56331
被风吹走的孩子 发表于5/11/2007 12: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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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Zhang 在 5/16/2007 7:12:56 PM 说:
哪有Queenie这个名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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