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RT OF LOVE 弗洛姆
第一章 爱是一门艺术码?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相应的努力。或者,如果爱仅仅是一种令人心神荡漾的情感,体验爱全靠偶然并且幸运儿才能“坠入”爱的情网呢?……大多数人毫无疑问是相信第二种假设的。 …… 他们之所以持有这种特殊的态度是建立于几个前提的……大多数人将爱情问题首先看作一个被爱问题,而不是去爱和有没有能力去爱的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如何才能被人爱?我如何才能成为被人爱的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途径:一种尤为男子所采用的方法是在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获取成功,尽可能地攫取权利或获取财富。另外一种尤为女人所偏爱的方法是通过塑造体形和服饰打扮等手段使自己富有吸引力。另外一些为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是发展自己令人愉快的礼仪、有趣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和谨慎等。为了使自己值得被爱而采用的方法与人们在社会上获得成功所采用的方法一样,即都是“要赢得朋友和对他人施加影响”。事实上,在我们这种文化中,人们所理解的“值得被爱”本质上使广受欢迎和拥有性的吸引力这两种倾向的混合物而已。
隐藏在对爱这种态度——即,爱没什么可学的--第二个前提是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本身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人们认为去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导致这种态度的原因有些是根源于现代社会的发展状况的。其中一个原因是20世纪在“爱的对象”的选择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正如在许多传统文化中一样,爱情往往不是自然地导向婚姻的经历。相反,婚姻是通过男女双方的家庭、媒人撮合或者在没有中间人撮合者的情况下由风俗缔结。婚姻要门当户对,是在社会考虑的基础上缔结的。至于爱情,人们假定婚姻缔结后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但是近几十年来,浪漫的(罗曼蒂克式的)爱情这一概念在西方世界已经被普遍承认。在美国,尽管传统因素的考虑并未完全消失,但人们更多地是寻求"浪漫的爱情”,寻求个人的会导向婚姻的爱情经历。这种爱情中的新的自由概念必定会大大提高爱至对象的重要性,而不是爱情之功能的重要性。
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另一特质。我们整个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的观念为基础的。现代人的幸福就在于欣赏商店橱窗的激情中,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商品。他们也以这样的心思来看待人。对一个男人来说,对他有吸引力的女孩子--对女人来说,对她有吸引力的男子--就是他(她)所追逐的商品。“有吸引”力一般就是指一整套在人格市场受人欢迎并被追逐的品质。……这不仅指一个人的生理条件,也包括他的精神气质。……如果男女双方在考虑到自己的交换价值的情况下,已经在市场上找到了现存最好对象,那么他们也就自然坠入情网,发生爱情了。……人类爱情也同样遵循着商品和劳力市场的交换模式。对此,几乎没有理由表示惊讶。
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没有什么可学的这一看法的第三个前提是人们混淆了“坠入情网” (Falling in love) 的初始体验同“身在爱中”(being in love or standing in love) 的持久状态这两者的区别。假如,有两个迄今为止同我们一样相互陌生的路人,当使他俩隔开的那堵高墙突然拆除,相互接近,向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他们俩合而为一的一刹那就成为最美妙,最心醉神迷的经历。这一经历对那些一直离群索居、孤独无爱的人来说就更加幸福,也更为奇妙。这种男女之间突如其来的情感奇迹之所以发生,往往与性的吸引力以及媾和紧密结合在一起,或者直白地说,正是它们促成的。但这种爱情就其本性来说不可能持久。两个人越来越熟识对方,他俩之间的亲昵关系也会越来越失去愉悦的特征;直到有一天,对抗,失望和厌倦把一息尚存的原始兴奋都给抹杀掉为止。当然一开始双方都不会想到这一点。事实是,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强烈程度的当作是强烈的爱情证据,而实际上这只不过表明了这些男女先前是多么地孤单、寂寞、无聊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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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ko 在 8/21/2004 1:39:17 AM 说:
wawa笑得坏坏的:)
 wawa 在 8/20/2004 8:11:39 PM 说:
当为了爱而哲学。boko... :P :P
 wawa 在 8/20/2004 8:09:39 PM 说:
当哲学成了爱…… :P
 boko 在 8/20/2004 12:57:35 PM 说:
爱总会超越哲学:)
 carrot 在 8/20/2004 1:34:52 AM 说:
当爱成了哲学...
 boko 在 8/20/2004 12:09:57 AM 说:
沉醉终会清醒,醒来决不会再醉,那便是意志了。正因为事情发展的偶然性,人的生命才会充满乐趣。我以为女性的直觉也是其灵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wawa 在 8/19/2004 11:59:32 PM 说:
是这样吗?事情的发展总在人预料之外。我们年轻而富有“弹性”,不可知不可测。也许是的,我往往不知道该怎样做,不知不觉就做了也许该做的……周的文章,我全都心领神会。
 boko 在 8/19/2004 11:38:52 PM 说:
沉醉终会清醒,醒来却未必再醉,这就是理智...
 wawa 在 8/19/2004 11:35:05 PM 说:
或者在理智的瞬间,昏厥之后,朦胧之间,挣扎之下……沉醉是为了清醒,醒来是为了再一次沉醉。
 boko 在 8/19/2004 11:26:04 PM 说:
理智的时候才会屈从,理智,所以弗的说服力只对那些现在不处于恋爱中的人有效
 wawa 在 8/19/2004 11:18:58 PM 说:
我承认。否则我欺骗,我虚伪。但弗很有说服力,我屈从,我理智。
 boko 在 8/19/2004 10:55:52 PM 说:
我喜欢实际,所以我欣赏新弗主义。但即使是弗罗姆,被爱情击中之后恐怕也会失去理智。多么神秘莫测的事物,爱情的话题之所以永恒即因其不可预知性充分地满足了人类求新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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