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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滴娘,我似乎是头一次写这么长的中文论文啊!
一·引言 佛经的翻译是中国翻译发展史上的第一次高潮。唐朝的高僧玄奘组织了分工严明的译场,并明确地提出翻译的标准“既需求真,又需喻俗”。“求真”即可以理解为“忠”,忠于原文,力求按字面翻译,保留原文的字句次第,之所谓“质直”。 晚清学者严复翻译了《天演论》,他从实际出发,采用达旨的译法,并提出“译事三难:信、达、雅。”严复提出的“信”,实际是指“达旨”。“信”与“忠”这个意义相近。葛传规在《漫谈由汉译英问题》中论及忠实问题时也说:“忠实就是严复所说译事三难:信、达、雅中的第一个‘难’─‘信’。翻译必须在把原文变成另一种文字时,做到不增。不减、不改。”(1980年第2期《翻译通讯》)五四运动过后,西学的流入,使中国的文学翻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文学翻译上,鲁迅先生提出了“宁信而不顺”这一翻译原则,意为在信和顺不能两全时,宁可译文不顺也要忠实于原文,决不欺骗读者。 在国际上,奈达(Nida)说:“翻译就是在译入语中再现与原语的讯息最切近的自然对等物。”“对等”这个词也说明了奈达对于“忠”的重视。但是因为文化与文化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在翻译文学作品的时候,盲目的忠实原文,逐词而译往往不一定是最恰当的做法。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说过:“翻译要么忠实而丑,要么不忠实而美。”(王宗炎,《求知录》,1980年第6期《翻译通讯》)。这就要求译者在“信”与“雅”之间的寻求平衡。这一篇论文从中西两个文化出发,侧重于中国的例举,对比和讨论经书翻译的“忠”与文学翻译的“忠”,以及“忠”在翻译标准里的重要地位。 二·经书翻译的“忠” 经书蕴含的宗教含义和其特殊的用途使得历史上对经书的翻译大多遵守于“忠”,翻译方法采用直译。以唐代佛经的翻译做例,严谨的学风是玄奘译经的质量保证。他晚年翻译《大般若经》600卷,由于内容庞杂,参与译场的学生要求删节翻译,但玄奘坚持一如梵本,不删一字,贯彻了对内容上的“忠”。但是他也提出了“喻俗”的观念,在译文的语言风格和表达形式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而不是严格逐词翻译。 当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于1583年进入中国后,圣经也流传入中土。但是传教士们很快发现儒家信仰早已根深蒂固,这跟基督教是两个品质迥异的意识形态。基督教被视为一种异族文化,会对传统价值产生很大的冲撞。所以传教士们在翻译圣经的时候,采用了“归化”的译法,删除或者淡化有冲突的情节,“以耶附儒,以耶补儒”(江文汉,孙尚扬《基督教与明末儒学》,1994)。因此,在当时的汉语的圣经里删减了许多耶稣的重要事迹,甚至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重要内容也被删除。这让当时的士大夫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新的思想新的宗教,与儒家相辅相成。但是从翻译的标准来权衡,这就失去了“忠”的标准。在当时也受到了基督教保守派的极力反对。但是现在看来,当时舍弃了“忠”,是时代所需,是为了达到译文的最终目的而采取的手法。这样的译法也为基督教在中土打开了门户。历史发展至今,人们的思想开放,容易接受新理念。圣经的新汉语版也就跟原文在内容上相差无几,可以遵守“忠”的标准了。 三·文学翻译的“忠” 文学作品与经书在格式,形式,读者群和目的性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相对于经书翻译而言,文学翻译拥有更大的自由空间。涉及到宗教的文本都牵系着许多限制。苏联的利沃夫斯卡姬说得好:“在翻译宗教文章时,任何不合乎原文的译法都被视为邪说,大量宗教文章的翻译成为发展翻译思想和翻译实践的最大障碍。”(《简述 翻译思想的发展》,1987年第4期《翻译通讯》)。但这并不是说文学翻译就不需要重视“忠”。 文学作品是由包括从内容到形式、从内涵到外延的方方面面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译者仍然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上全面的把握原作,在译作中忠实的加以呈现。这样才是对原作者的尊重和对译文的负责表现。 但是由于两种语言在语汇文化上的差异,因此语言之间不存在着绝对的对等关系。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而为枳。所以在文学翻译的时候,译者往往必须估计读者的理解能力而采用“归化”的译法,而在一定程度上舍弃“忠”。否则译文拗口不顺,最终不被读者接受,就达不到译文的目的。钱钟书先生在《林纾的翻译》一书中说,“坏翻译(貌似忠实的翻译)会发生一种消灭原作的效力。拙劣晦涩的译文无形中替作品拒绝读者。” 好比如: 英文里面的谚语Where there’s a will, there’s a way”,照字面翻译过来就是“哪里有了意志,哪里就有了道路”。这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并不生动。但是翻译成“有志者,事竟成”就朗朗上口,让中国的读者马上抓住其中含义。这样一字一句来看是不忠实的,但是整体上是忠实的译法非常适用于文学翻译。 四·翻译标准 许渊冲曾经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翻译理论。其大意是:忠实于原文的内容,通顺的译文形式,发挥译文的优势,可以当着文学翻译的标准。 在翻译原则中强调“忠”,这并非说“达”和“雅”不重要,而是指明了“忠”在翻译原则中的重要性,是其他翻译原则的基础和必要前提。 当两种语言之间处于一种具有差异的互补关系时,译者的主体性与创造性就有了发挥的空间。机械的对等必然会偏离原文,翻译即叛逆。对原文进行一定程度的叛逆,其目的正是为了达到对原文在更高层次上的忠实。(许钧,2007年6月6日演讲《文学与文学翻译》) 五·结语 翻译虽然是一门独特的艺术,但其毕竟不是纯粹的创作。把翻译说成“戴着镣铐跳舞”是再准确形象不过的了。 “忠”应该作为一种译者努力追求的理想境界,在能够忠实的情况下就尽量保持原文的风貌。但是,无论经书的翻译还是文学翻译,都要注意文化背景的差异和读者的接受能力。在原文晦涩难懂或者存在极大的文化差异的时候,才“不得已”的采用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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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University】【写完了!】论经书翻译的“忠”
老师只给2000字~没法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