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分类1】谁来评评理。
“我禁止你在对我的称呼前加‘小’字。”----F
“那我要是说。我偏要加呢。你想把我怎么着。小臭男。嗯嗯?你说你说。”----T
“我的意志不容违抗。你要非说不可。我就再找一个。”----F
“那你找你喜欢的去。”----T
 
 T小姐跟F先生短信争吵的内容。
 
 现在,认为T小姐对的请举左手。认为F先生有理的请举右手。
19006
调皮花儿 发表于10/29/2005 10: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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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凡尘 在 2/14/2006 8:36:03 PM 说:
真是个“调皮花儿”。

格格巫 在 2/14/2006 8:32:15 PM 说:
我举双手
投降了

嘻嘻~ 在 2/14/2006 7:43:23 PM 说:
我举右手

兔螃蟹 在 11/9/2005 9:32:56 PM 说:
那那。狐狸某某。你生我的气嘛?

茅房里的石头 在 11/8/2005 10:17:21 PM 说:
我举左手

疯狐狸 在 11/8/2005 10:12:42 PM 说:
如果T小姐的逻辑是失常的,那本来没理可评,也就无所谓‘评理’之说,我前面说的全当废话便可。

兔螃蟹 在 11/8/2005 9:43:01 PM 说:
可是可是。她是T小姐。女生的逻辑就是失常的。这是硬道理。 袜哈哈。你地明白? 狐狸某某。

疯狐狸 在 11/8/2005 12:24:41 AM 说:
兔螃蟹:

我同意一些事情不能用正常的逻辑来推断分析,但是,你也要知道,如果一些事情不能用正常的逻辑来分析,也就不能用正常的‘对’‘错’‘有理’‘没理’来限定。

屈延 在 11/5/2005 3:01:41 PM 说:
听说过两只老虎,没听说过两只狐狸……

精灵 在 11/5/2005 12:49:09 PM 说:
男人讲的是逻辑,女人却是属于跳跃性思维
呵呵~~

兔螃蟹 在 11/4/2005 10:53:06 PM 说:
首先感谢疯狐狸某某。
但。你要知道。有很多事情不能以正常逻辑来推断跟分析。
   

屈延 在 11/4/2005 8:50:55 PM 说:
那只狐狸够疯~~
我,我,先举左手,再举右手。。。

疯狐狸 在 11/3/2005 10:51:25 PM 说:
简单阐述一下我的道理:

F先生的要求,第一并不绝对影响生活质量(不用‘小’可以换用其它F先生可以接受的昵称),第二并不难做到,所以我认为是合理要求。我猜想F先生提出此要求是因为他不喜欢此类昵称,而T小姐对于此要求的拒绝是因为T小姐为了开心而有对F先生使用昵称的需要。

在F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与T小姐的开心需要发生冲突时,T小姐完全可以选择和F先生商量用什么样的昵称称呼F先生可以达到既让F先生不觉得讨厌又让T小姐开心的目的,直接拒绝F先生的要求是达不到最大合理性的行为。此行为伤害了F先生的需要,从而引发F先生和T小姐之间互相伤害的过激言辞。以此分析看来,冲突是T小姐在面对合理要求时没有选择合理的反应行为引起的。

疯狐狸 在 11/3/2005 10:18:27 PM 说:
我举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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