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诗歌】轻的写作
 《轻的写作》
 
----浅析水笔仔的诗
 

文 / 庞华


        我的《断片集》第十片《技巧和规则》曾这样写道:“写作只有一个必须要学会的技巧和遵守的规则:那就是学会放弃已有的全部技巧和规则”,因为“对一个写作者而言,他自己就是最后的,最好的技巧和规则”。前一句话是一个写作者起飞的平台,后一句话是一个写作者自我的充分意识。综合两句话,我完全可以肯定地是说,那就是一个写作者写作的全部历程。当然,从我个人而言,在前一句话的前提下,后一句话最能够显明一个写作者写作的自觉性。也由此我一直相信,一个写作者的写作如果缺乏足够的自觉性,那必将只能是二、三流,甚至更等而下之的写作,他永远都不可能写成杰作。这一点,放在诗的发展领域来观察,尤其突出和不容怀疑。
 
        以上述为粗略背景,在我作为一个读者阅读水笔仔的几组诗时,应该说比较充分地读到了作者对写作的自觉性的意识。针对他的写作特点,“轻”是一个十分鲜明的特征。因此,本文愿意大致地从这个方向来讨论水笔仔的诗,以期作出某种尽可能的把握。
 
        阅读过意大利那个写出现代特征非常强烈的杰出小说《寒冬夜行人》的卡尔维诺的《美国讲稿》第一讲的人,相信会重新认识到“轻”相对于重而言的重要性,会进而发现“轻”的力量是多么与诗相匹配的。而这一点,从我们自己的文化和生活里大有发现,然而不知从何开始,我们似乎忽略了,或者忘记了它。隐隐之中,我个人觉得我们的忽略和忘记大概就在于我们过多意识到自己的重量了,过多追求“道”的重量了。殊不知,“大道无形”。而那就是一种无迹可寻,但是可能被心灵感到的“气”。
在水笔仔的组诗“松散口语”的第十首《悬婴》里,他从自己开始“轻”了起来:
 
……我躺在灰尘中
灰头土脸缩进被窝
像八个月的胎儿一样
在黑暗中悬浮,捏紧拳头
 
        “悬浮”这个词语正是一种轻,尽管还不足以轻到能够飞,但是已经非常明显表现了一个具有相当重量的成年人对缩小的向往,而同时,这种向往又传达了某种对母体的回归:也许有人会认为是回归传统,但是我不这么看,我宁愿相信水笔仔是在对“口语”这个极其令我们敏感的母体的回归。我一直反对“口语诗”这个概念。这是一个离诗十万八千里的概念。没有什么“口语诗”,就像口语(也包括书面语)从来就不可能直接是诗一样。但是,对它的使用则不然,就像乔治·艾略特说的那样,是为了“人们听到的是活生生的人说话的味道。”
 
        而在另一组组诗“向往西藏”中,水笔仔的焦点基本集中于“白云”这个物象上,写下了这样的一些诗句:“白云飘过雪山”,“脚底生风”,“慢慢地融化在蓝天里”,都不同程度上体现了他对“轻”的逐次变化和对彻底轻起来的追求。
 
        随着水笔仔对“轻”类似本体的清晰认识而清晰起来的,恰是他的诗越来越在整体上达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无形”。他不再沉浸于一个词语、一个句子的轻。他企图达到整体的轻,就像他已经发现一根羽毛的轻是多么不如一整只鸟的轻,而同时一整只鸟的重量又远远超过了一根羽毛的重量。由此,我读到他第三个组诗“回到乡村”时,眼睛不禁一亮。第二首《打糍》是这样的:

打糍人的脸
被糍缸里升起的热气弄皱
他扎着马步
手臂粗如水桶
举起又打下的木捶
在糯米饭上打出小坑
乡村的早晨
糯香,古老的祠堂
青石小巷和雕花牌楼
晨雾缓缓降落
在他的身上凝结
分不清汗水与雾水
正午,身材魁梧的打糍人
睡在长凳之上
天井投下白光
门外,鸡鸣若隐若现

        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一种对生活最基本的激情聚焦;打糍的结果是糯香的弥漫,更是整个生存环境和文化在打糍人身上的凝结,是随着“晨雾缓缓降落”的:正是“以轻载重、缓重、卸重,四两拨千斤(引自我的《断片集》第十五片《诗言志的志》)”。这首诗最不可被忽略的是“他扎着马步/手臂粗如水桶”,“晨雾缓缓降落”,“鸡鸣若隐若现 ”;水笔仔对手臂的极度夸张正是为了达到使“晨雾缓缓降落”的目的,“降落”这个词语正是对本该是“升起”的逆运用,反其道而行之,使“轻”的重量不可避免,进而又“轻”化了打糍人----他在正午的入睡和“鸡鸣”的“若隐若现 ”,再次把诗调转向了诗的开始:鸡鸣在晨,可早晨已过,却并妨碍不了再次早晨,因为还有梦;尽管如此,却又不过是“若隐若现 ”,直叫人万分迷离。真的是迷离不清吗?显然是,又不是。因为这迷离不断闪现了诗的清晰。诗在结构上的回环达到了“无形”,有一股腾腾热“气”直逼人。因此,我敢肯定地断定水笔仔的这首诗是一首不可多得的佳作。
 
         另外,在“回到乡村”这组诗中的另一首诗,即第五首《采莲》,也是一首我看好的佳作,我曾专门为之单独写了一个短评,标题是《诗的想象力最该是其所在的地方》,姑且全文引来作为一个补充:
 
        这首诗最是奇妙的地方就在于最后那三句,否则这首诗就完蛋了。水笔仔以其娴熟的笔法来驾驭他所面对的一个古老题材,显示了他在从容不迫的旁观中,精准地对“呈现事物”就是呈现一切作了回答。“姑娘不再歌唱/她愿意凝神/一片绿荷上/水珠分分合合”,实际上,既表现了水笔仔可能就是那个姑娘,也表现了爱情观念的“进化”(请原谅我使用这个词语)。由此可见,水笔仔内心的精细和敏感,以及他用诗来完成对时代精神的观察。从诗的技法来看,前十一行的铺陈决非无谓之笔。恰恰是在铺陈之中不仅层层递进,还悄悄产生了与结尾四句的鲜明对比,以致于这首诗闪现了非凡的诗效果。一如既往的生活和不断变化的生活都在姑娘的眼里得到了异常冷静的观察,从而也引起了读者对姑娘的命运的想象----这正是诗的想象力最该是其所在的地方,而非是作者妄自菲薄的云里雾里的自我想象,并且也充分表现了水笔仔对诗的悟性和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那个姑娘的命运以清晰所指向的三个方向而模糊,而写意传神。水笔仔的诗如下:
 
我的乡亲
头顶木盆去采莲
莲蓬在荷叶间
躲闪。荷叶深处
他们的洗衣杵
搅动着碧绿的湖水
摇摇晃晃的木盆
被随风摇曳的荷杆
碰得笃笃作响
孩子在水里嬉戏
模仿水鸭子的叫声
姑娘不再歌唱
她愿意凝神
一片绿荷上
水珠分分合合

        综观水笔仔的诗写作,我还注意到他的“速度”,是一个快手。当然,这不是说水笔仔是一个天才,而是水笔仔特别勤奋,因为他喜欢诗,喜欢写诗,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写,无拘无束地写,用活生生的口语写,至于是否写出了一首杰作与否,完全与自己瓜葛不大,就像他这样认为:“写作,是一种遗忘的过程。……诗歌无用,写作有意。诗歌创作,是纯粹的手指动作,与自我有关,与使命无关。”也许可以这么看,他不仅对生命已经有了一种非常豁达的认识,而且对自己从事业余写作更有了一种减重的态度,或许就像我在自己的《断片集》第十七片《一毫克的写作》中所表达的一样:“我的写作将是一毫克的写作。不管天平的另一端放了什么,这一边,我的写作,都不会被重量刻度显示。我的写作如果确有其重量的话,也许就在‘轻,非轻,非非轻’之间。”当然,我不知道水笔仔是否也这样想,但是对于他诗里明显的“轻”特征和他对“轻”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和表现。
 
        有理由相信,水笔仔的诗不是一根羽毛,而是一整只鸟。
 
 
 
2005、10、29 

 

 

 

 

19100
水笔 发表于10/31/2005 3:44: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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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笔仔 在 11/10/2005 12:49:08 PM 说:
难得你还记得我,谢谢。
你是谁啊?有空找我,我的QQ:156737963

同学 在 11/4/2005 1:43:58 PM 说:
老谢,原来水笔仔就是你啊。在学校时,就喜欢你写的《河殇》那个,有意思。现在你还在写,越写越好了,羡慕你。呵呵,猜猜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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