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情】写手

最近才发现,我原来如此想成为一个写手。写自己喜欢的文字,然后靠这些文字养活自己。

 

这周心血来潮买了整套sex and the city,不怎么喜欢Sarah Jessica Parker,可是却突然羡慕起专栏作者这样的职业来。Carey在繁华都市看尽了各色饮食男女,报端乘载着她的生活、她的思考、她感同身受的故事成就了某种永恒。我认为生活智慧就是这样,要伴着年龄和经历才能次第展开,我们把这些感想记录下来,便划成了成长的痕迹,许多年后翻出来看,才不会诧异自己是如何变得面目全非。

  

前天读完了六六的《蜗居》,说实话,六六的小说总能把我看得很郁闷,《双面胶》如此,《蜗居》更彻底。原来我一直不清楚,如果一个女人活得不绝望,又如何能写得出这样残酷但是真实的东西来,后来想了想,这大概就是“写手”的本事吧。这个时代太丰富,等我们把故事背后的规则都看透了,早晚一天就能超然物外。很显然,我的生活智慧远远不够,因此我不是一个写手,却想成为一个写手。

 

《蜗居》是这样,格调不很高,文字也简单,但是它的思考却是如此接近我们眼前的现实。封底有句话:女人有家就是“嫁”。汉字真神奇,这样意会的话,女人发昏就是“婚”了。

 

《蜗居》的故事不传奇,“海上漂”的姐妹两个,已婚的姐姐在婚姻的疲惫感和买房的压力间憔悴,因为房债而过着“开源节流”的生活,有时甚至为了一元钱也要和丈夫大吵一架,可她背债买下的“宫殿”甚至偏远到了江苏界内;未婚的妹妹生活简单,很单纯地恋爱,很无奈地被公司剥削,直到被市长秘书一见钟情,爱情终究在物质和权利的光环下被放逐到了一条异样轨道。

 

就这样的一个故事,从始至终没有任何说教色彩,但动了真感情也未必不沉沦,每个人都在挣扎,每个人都在慢慢蜕变,人生看似有很多种可能,但选择却只有一个,在选择的时候,运气也不过只是一个相对的说法,选择婚姻的A样憔悴,选择偷情的B样憔悴,选择忠诚的C样憔悴,选择背叛的D样憔悴。人总是永远不满足,什么是“好运“?其实没有绝对的好运。因此我看得郁闷,很郁闷。

 

想想近5年来读过的女性作家的小说,张爱玲就不必说了,特别喜欢的还有王安忆的《长恨歌》、铁凝的《玫瑰门》和严歌苓的《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书中的成长都是如此艰难又如此荒凉,自己做戏,旁人观看,台下轰然而散,台上却不知人间几年。这是入戏,只是不知撰写这些文字的女人们,是否一样入了戏,灯光下回不过神来。

 

  

我依然想做个写手,故事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头。

 

曾经有一朋友跟我说:你太难找个男朋友了。我说,为什么。她说,你活得太明白,男人骗不了你。

 

我无语,不知该把“太明白,男人骗不了你”当作一个恭维,还是一个劝诫。但我明白的只是书里的故事,自己从未感同身受,反倒是缩手缩脚。

 

我想sex and the city里的Carey,或者六六,她们都比我明白千倍,明白又怎样?在看似五彩缤纷的可能面前,可以选择的路却始终只有一条,明白不明白的,往往都是殊途同归。

 

今年出了影版的sex and the city,据说Carey终于成功嫁给了Mr. Big,是这样吗?这个刻薄了6年的明白女人,最终还是发昏把自己嫁掉了。

 

是当一个明白的写手,还是一个傻的小女人,我们能选择吗?不明白了,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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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land 发表于6/27/2008 3:4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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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贼 在 7/8/2008 3:48:25 PM 说:
“人,就得自个成全自个~”所以活得明白不怕,仍然可以给自己机会,难得糊涂。

Enira 在 7/2/2008 9:00:29 PM 说:
当写手比当作家还难

neverland 在 6/29/2008 1:18:48 PM 说:
呵呵,目前还没有想过要辞掉工作,靠写字挣钱,没有那个本事,不过偶尔投稿,赚点零花钱,通常稿费寄过来,要走很远去邮局取,取完钱觉得又渴又累,买杯冷饮,逛邮局旁边的小书店,稿费瞬间又没有了。
我只是会想,羡慕那些能靠自己写字养活自己的人。

那位以前想当打手的先生,握手握手,我上中学的时候看god father,曾经想当个杀手……

摇摇 在 6/28/2008 8:36:22 PM 说:
能不能做成写手,就看你有多大的坚持和天赋了。不过,能写自己的文字,自娱自乐并让别人品尝点评,并非是写手的特权,你已经做到了。如果想靠这个赚钱,那我也同意蛋蛋的话了,你要考虑清楚。

弦外之音 在 6/28/2008 3:31:17 PM 说:
提到的这些书,就长恨歌是我看过的。。。。。。我完了。。。。。。。要回去看书了。

白小三 在 6/28/2008 10:40:30 AM 说:
你本来就是写手啦~~回想你写的文ING...

荷包蛋 在 6/28/2008 1:08:00 AM 说:
找工作找得闷的时候,曾经很想做个自由写作者,在家里写写文章,可是总是担心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如果要我选,大概还是选做一个糊涂的人。太清醒的话容易受伤。。。

..... 在 6/27/2008 11:55:47 PM 说:
你非常很有潜力
做个写手的..........


写手...是什么.


我以前想做打手...

画来 在 6/27/2008 10:56:43 PM 说:
曾经我也想当作家。。。

Bovvye 在 6/27/2008 8:38:35 PM 说:
我喜欢sam……

meteorbird 在 6/27/2008 5:08:59 PM 说:
你有潜力做个写手的,很有潜力
今天中午我们还讨论女人是活的糊涂一点好还是明白一点好
没有定论
都说傻一点会比较幸福
看来幸福只是自己骗自己
p.s. 喜欢你中间的分割线,给黑色的底色添了点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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