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的话,其实我平时听得不多,偶尔研究一下还很过瘾,听多了的话就难免觉得很烦和头疼。
Coldplay的话,也不是我极爱的音乐风格,只是觉得很巧,本来对乐队和男歌手就不甚感冒,偏偏近来却只被他们的两首歌打败过:
04年的暑假曾对着Yellow颇犯了几天的执念,那会儿家里的打印机还归我支配,于是肆无忌惮打了大量喜欢的图片帖在日记本里,满页都是“Your skin and your bone,turns into something beautiful.Ain’t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you know I love you so……”;在讨厌的湿热的天气里,在思维缓慢麻木,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想停在原地不动的烦躁心情里,我会把头发甩到床沿下平躺,反反复复的听这一首歌,脑子里想的是:要是现在能跳到河里淹死就好了,就像Young Adam(“年轻的亚当”,那年几乎被挑剔的影评界打了满分的英国情色小片)里漂在运河上的苍白的女尸,或者,哪怕是Train Spotting(鼎鼎大名的“猜火车”)里那个蔚蓝的,深邃的,水波荡漾的马桶也行……
值得声明的一点是,我并不以自己曾经如此消极怪异的念头为豪,这亦与Coldplay的音乐无关,我只是想强调,在我一年中最厌恶的季节里,唯独这首Yellow倒还可安抚心情……
05年的冬天,听到了新专辑(X&Y)里既非主打,也不显山露水锋芒毕露的Swallowed in the sea。国内正版CD发行的时候曾经用一句话做嘘头:“主唱Chris Martin送给妻子Gwyneth Paltrow 的情歌”。也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直觉就是,如果真的有这么一首歌,那定属这首无疑了。 Paltrow 的演技人缘在电影圈里都不算一等,可听着这首英式小调,我居然会无厘头的为她能嫁给这样一个男人而感到庆幸,他会写歌送给她,而她会听到:
“And I could write a song
A hundred miles long.
Well, that's where I belong
And you belong to me
And I could write it down
Or spread it all around
Get lost and then get found
Or swallowed in the sea
歌里有舒朗踏实的曲调节奏,一种让我莫名感动的感觉。Chris Martin并没有运用他招牌式的花哨气音,认真踏实的唱完每一个音节,尤其是结尾部分的两个叠句“Yeah, you belong with me,not swallowed in the sea”,带着一点鼻音的滑动,而我也又一次被他们的音乐套牢。
(P.S:每次换背景音乐帖都是我最喜欢发的帖子种类,今天这个似乎胡乱抒情的有点长,你说我小资也好,说我小女人心性也好,其实无所谓,我欣赏感动过的音乐,把感觉写出来给大家看,放出来给大家听,即使人和人的审美标准不同,我也只是想和亲朋好友或者还有陌生人分享一下感觉,有砖头花盆烂西红柿的尽管丢过来吧。
另,有时候想想,其实抒情真的并非我之长项,还是喜欢别人这样的评语更多一点:“THIS GIRL ROCKS!” 有砖头花盆烂西红柿的尽管丢过来吧……
View blogs in this category:余音绕梁

不过never say never的境界,仿佛的确是种共同的追求吧。不过有些人做得到,有些人做不到而已:)
我也只是说点感受而已啊,其实对音乐我没什么深研究,就是平时喜欢听,写评论当然谈不上了。
这个嘛,可能是女生比较喜欢的小情调吧,男生喜欢什么?"Let us die young or let us live forever,we don't have the power,but we never say never"?
并不是我很喜欢的曲风,但听过几次后倒也觉得颇为顺耳。末句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自有种情绪韵于其中。
喜欢一种风格永远不会是错误,至少我如是认为。砖头花盆烂西红柿什么的,留给别人去丢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