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芬,真的算是一位故人了。算算自己爱上萨芬几年了,1234……天呐,有6年了;再算算萨芬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多久了,似乎从2007年开始我就没怎么见过他。我在逐渐丧失主动去关注体育新闻的热情,他若不能在赛场上争气,或者在重磅八卦记者那里挂名,我实在无是暇去关心一个爆脾气俄罗斯人过得怎么样。

 

眼下是温布尔顿,草场网球,大家都穿得白衣胜雪,绅士而古典,球速慢。因此萨芬一直不怎么喜欢温布尔顿,他岂是“绅士而古典”的人物?更何况慢的球速和他急的脾气又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按照以往的战绩,萨芬完全有理由痛恨温布尔顿,曾几何时,萨芬组建了“憎恨草场俱乐部”,并自任主席,据说还定期开展活动。不知萨主席近来业务如何,我猜应该是疲软的,因为今年的温布尔顿很爱萨芬,比我还爱,温布尔顿直接向他示好,让他过关斩将进了4强。

半决赛对手,费德勒。我简直烦死费德勒长期垄断温网冠军的托拉斯行径了,他的强大他的无人可撼的No.1让整个ATP无趣了好几年。在这无趣的好几年里,萨芬在2005年励志地“有趣”了一次,在澳网,萨芬拼了5个小时做掉费德勒,当天还是萨主席25岁的千秋,全场共唱生日快乐,当时,我觉得萨芬是如此的权威、如此的骄傲、如此的可爱、如此的man、如此的沙皇。 

 

为什么我会喜欢萨芬?

 

萨芬是一个率直的人,有爱说爱,有恨说恨,有坏情绪就发泄出来。这样的人谁不爱?反正我很爱(可能他的球拍不爱他)。没错,我修养不够,我看见领导和看见清洁工只能经营出一模一样的笑容,我认为这是个优点,谁知道呢?

 

萨芬是一个有实力的人,因此他的有爱说爱、有恨说恨显得比一般人有资本,毕竟,和乖张相比,实力更被人们看重。我爱萨芬的实力,尽管有起伏,但是没人能小觑,而实力恒定如费德勒者,我真的认为独孤求败是种无聊是种高处不胜寒。我上班两年,有时候因为钻入牛角尖而小郁闷的时候,我都会暗示自己,是你实力不够,能不能自己再做好些。因此,我要向有实力的萨芬致敬,向有实力的萨芬学习!

萨芬是一个聪明人,不呆板,有点歪的小风趣,人也算随和。第一届中国网球公开赛在北京开打时,我逃课去看比赛,可惜由于自己的懒和无所谓,没有拦到萨芬的签名,我有一朋友不过是比我执着了那么一点点,就轻而易举拿到了萨芬签名,歪歪扭扭,据朋友说,萨芬身边的中国保安凶神恶煞,保安欲从萨芬手里夺过笔,是萨芬坚持着“强行”签完了名,莞尔一笑,转身离去。朋友讲完这个故事,颇为感慨了一阵。

在我看网球的这几年里,一共爱过两个人:忧郁的南欧人费雷罗和刚硬的东欧人萨芬。如果说我对费雷罗的爱有“以貌取人”的嫌疑,那么我对于萨芬的欣赏绝对要更立体一些。

 

今晚又要和费德勒隔网而站,胜负不知,但温布尔顿是费德勒的地盘,也罢了。很久不见萨芬,发现自己依然很爱他,写文留念。

 

附赠萨芬语录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恭维话。”
——2002年萨芬长胖了两公斤,但在被电视台采访时,当被主持人问及是否减肥了时,他如是说。
 

*“这是我第一天工作,请给我点时间吧。”
——2002年在对阵奥克兰的m.chang,萨芬被问及为何没有摔拍子时这么回答。 
 

*“你们期待我像个白痴一样在球场上摆出偶像般的微笑吗?任何一个输了比赛的人都不会愿意这么干的,当我看见自己犯下白痴的错误,并且导致自己的排名下降时,我才不会放松呢。怎么样?这就是我!”
——在2001年第一轮就被m.mirnyi淘汰后,气头上的萨芬如是说。
 

*“我们俩刚刚达成协议了,是男人之间的协议,但是这可不是商业性的协议。他用瑞士语思考,而我用俄语思考,然后我们用英语沟通,是很坚强。但是我希望一切顺利,我希望一位教练,我需要一位可以长时间旅行的教练,而不是一个只和你待两个星期的小伙子。”
——2001年在和教练m.wilander达成合作协议后,萨芬这么解释。 
 

*wilander当上教练后,希望safin改掉动辙摔拍子的习惯,于是定下规矩,萨芬每摔坏一把球拍,就要向教练交100$的罚款。对此,萨芬说:“我可不想让他发大财!

*“我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了合适的地点,然后上帝走过来拍拍我的头说‘你应该赢得荣誉’。”
——在2000年获得美网冠军后萨芬这么说。


*
“很简单,我付钱,我支付一切费用。”

——在获得asap最具吸引力的球员的荣誉后,当被问及如何与新教练 mats wilander融洽相处时,萨芬这么回答。


*
“她是女人……而我是男人。”

——在被一名愚蠢的记者问及“与安娜·库尔尼科娃的关系是什么”时,流露出厌恶情绪的萨芬如是回答。


*
“我喜欢这项从事了六年的体育运动,至少,它比在莫斯科扫大街好多了。”


*
“永远也不要轻言放弃,去年我试图放弃,可是不幸的是我失败了。”


*
“伙计,当一个女人生气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和她的性感相比,尤其,当她边生气边扔东西的时候。”


*
“小姐,印第安纳和欧洲隔得很远,所以请你讲话大声点,我听不清。”

——萨芬在接受美国记者电话采访时这么说。


*
记者:“你认为卡费尔尼科夫会在你夺得戴维斯杯后退役吗?”
萨芬:“这个问题好像没有什么答案,我也不能给你答案。他说是的,但是,你知道,他一个星期已经有七个周末了。”


*
“我可不是一个歌手或者摇滚歌星,如果你要看小丑的表演的话,去马戏团就可以了。”


*
“我不是一个天才,我也并不是一个笨蛋,我是一个普通人,所以考试时我也会作弊。常人做的我都做。”


*
“这好比天堂,这是我的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之地。我出生在莫斯科,这里是我有生之年还要回到的地方。我退休后一定要回到莫斯科,因为那里有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真的。”


在与马克·罗赛特进行完训练后,记者对萨芬进行了“短暂”的采访……

记者:“请问你是怎么找到马克的?”

萨芬:“因为他比较老。”


*
“《浅薄的哈尔》是我看过的最糟糕的电影,他糟糕、恐怖、令人发指,我想导演在拍完电影后大概自己都没有看过,真是部愚蠢的电影。”

——这么评论电影的萨芬……


*2001年网络聊天时……
网友:你认为做明星(star)容易吗?人们会在大街上认出你来吗?

萨芬:星星(star)只在天上闪耀。


记者:“请问你为什么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迟到了呢?”

萨芬:“我也得照顾好自己,对不起,我不得不准备好一些好话,保持微笑,像个作秀者那般。”


网络聊天时……

网友:“玛拉特,对我说几句话(something)吧!”

萨芬:“几句话。(something)


*
“我有一个空空如也的冰箱,没有人帮我照顾房子周围的事,也没有人来照顾我,所以我去餐厅吃饭。叫我做饭?没门儿!叫我洗衣服?没门儿!我可不做家务事。”


*
“天啊,你想让我杀了自己吗?在那个国家他们甚至不让我喝啤酒。”

——当被问及是否为了追库尔尼克娃而跑到美国去时,刚刚在蒙特卡洛买了一套公寓的萨芬回答。


*
“我真不能理解,一天24小时都陪伴在我的周围,想想看,这是件多么诱人的事情呀!”

——当被问及教练位置为何空缺时,萨芬装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回答。
 

*有一次记者会上,萨分被问起,在他眼中谁的正手和反手打的最好。萨芬先提到了费雷罗和费德勒的正手,库尔滕,哈斯的单手反手。接下来该谈谈双手反球了:“卡费尔尼科夫,阿加西很棒。还有一个人,那个谁?那个俄罗斯的,他的反手也不赖。他叫什么来着?那个高个子的年轻人。你们认识他吗?他好象在美网赢过桑普拉斯。哦,萨芬,好象是叫萨芬,对吧?”记者们早已被他逗得前俯后仰。

neverland 发表于 7/3/2008 2:05:10 PM 评论:5
 

早上上班的途中听广播,我发现不管在哪里听电台,总有一个频道会在某一时段播放老歌,大约大多数人都是怀旧的吧。

 

我发现老歌真不错,和现在热播的那些吵闹的、实验性的、应急的抗震救灾的种种相比,我宁可听听老歌。老歌其实也不特别老,90年代的。张学友的《吻别》,还是remix版,本来的那种款款深情变得很古怪很跳跃;许茹芸的《如果云知道》。如果我没记错,曾经有人送过我一盘许茹芸的卡带,有这首歌,还有《日光机场》什么的,许茹芸现在我已经不听了,不知道是不是还和多年前一样飘忽;李宗盛的《爱的代价》,是我一直喜欢的一首歌,真的很经典,不过我更喜欢听女声版。怀旧了大约15分钟,到单位了,告别过去,开始今天。

 

我其实不喜欢怀旧,我记忆力差,也不习惯频频回头向后看。前段时间网络上流行一个讨论,题目是:“你想对10年以前的自己说些什么”,很多朋友都有写,看得我那叫一个怃然,本来也想跟风一把,却实在想不出该敲下怎样的文字。

 

10年以前,南方大涝,“众志成城”开始流行;10年以前,“父亲”在我的人生经历中还只是一个虚化的名词,我和妈妈过得很好,却不知她当时的艰辛;10年以前,我去了趟韩国,这是我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出国经历,记得照了很多照片,照片丢了,那段记忆也模糊了,全怪小10岁的自己没有写东西的习惯;10年以前,我的理科成绩开始让家长和老师们扼腕叹息,他们其实应该欣慰,因为10年之后,我的理科成绩就不止是令人叹息了,换“叹为观止”似乎更贴切些。

 

10年以后的现在,我改了名字;我一看到“众志成城”这四个字就想吐;我有了完整的家庭,我爸爸很宠爱我,我喜欢“爸爸”这样的称呼,比“父亲”这种书面的讲法亲切很多;10年里我天南海北地游荡了国内很多地方,照片大都是一个表情,却发现了旅游途中写字的快乐;最重要的,我终于摆脱了十来年的应试教育,不必在数理化鲜有及格的尴尬局面中自悲……

 

我还是不能对10年前的自己语重心长些什么,我只是陈述客观。假如1998年从石头缝里凭空跳出一个孙悟空样的扩大版的我,无论她劝诫我什么,我也不可能和现在的自己有稍许差别,至多我会拍拍小女孩的肩膀,告诉她,姑娘,10年以后你会比现在过得更好。我想我会开心很多。

 

PS10年以来自己依旧喜欢的老歌还有2首,罗大佑的《恋曲1990》和陈淑桦的《梦醒时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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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land 发表于 7/1/2008 4:58:33 PM 评论:6
 

最近才发现,我原来如此想成为一个写手。写自己喜欢的文字,然后靠这些文字养活自己。

 

这周心血来潮买了整套sex and the city,不怎么喜欢Sarah Jessica Parker,可是却突然羡慕起专栏作者这样的职业来。Carey在繁华都市看尽了各色饮食男女,报端乘载着她的生活、她的思考、她感同身受的故事成就了某种永恒。我认为生活智慧就是这样,要伴着年龄和经历才能次第展开,我们把这些感想记录下来,便划成了成长的痕迹,许多年后翻出来看,才不会诧异自己是如何变得面目全非。

  

前天读完了六六的《蜗居》,说实话,六六的小说总能把我看得很郁闷,《双面胶》如此,《蜗居》更彻底。原来我一直不清楚,如果一个女人活得不绝望,又如何能写得出这样残酷但是真实的东西来,后来想了想,这大概就是“写手”的本事吧。这个时代太丰富,等我们把故事背后的规则都看透了,早晚一天就能超然物外。很显然,我的生活智慧远远不够,因此我不是一个写手,却想成为一个写手。

 

《蜗居》是这样,格调不很高,文字也简单,但是它的思考却是如此接近我们眼前的现实。封底有句话:女人有家就是“嫁”。汉字真神奇,这样意会的话,女人发昏就是“婚”了。

 

《蜗居》的故事不传奇,“海上漂”的姐妹两个,已婚的姐姐在婚姻的疲惫感和买房的压力间憔悴,因为房债而过着“开源节流”的生活,有时甚至为了一元钱也要和丈夫大吵一架,可她背债买下的“宫殿”甚至偏远到了江苏界内;未婚的妹妹生活简单,很单纯地恋爱,很无奈地被公司剥削,直到被市长秘书一见钟情,爱情终究在物质和权利的光环下被放逐到了一条异样轨道。

 

就这样的一个故事,从始至终没有任何说教色彩,但动了真感情也未必不沉沦,每个人都在挣扎,每个人都在慢慢蜕变,人生看似有很多种可能,但选择却只有一个,在选择的时候,运气也不过只是一个相对的说法,选择婚姻的A样憔悴,选择偷情的B样憔悴,选择忠诚的C样憔悴,选择背叛的D样憔悴。人总是永远不满足,什么是“好运“?其实没有绝对的好运。因此我看得郁闷,很郁闷。

 

想想近5年来读过的女性作家的小说,张爱玲就不必说了,特别喜欢的还有王安忆的《长恨歌》、铁凝的《玫瑰门》和严歌苓的《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书中的成长都是如此艰难又如此荒凉,自己做戏,旁人观看,台下轰然而散,台上却不知人间几年。这是入戏,只是不知撰写这些文字的女人们,是否一样入了戏,灯光下回不过神来。

 

  

我依然想做个写手,故事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头。

 

曾经有一朋友跟我说:你太难找个男朋友了。我说,为什么。她说,你活得太明白,男人骗不了你。

 

我无语,不知该把“太明白,男人骗不了你”当作一个恭维,还是一个劝诫。但我明白的只是书里的故事,自己从未感同身受,反倒是缩手缩脚。

 

我想sex and the city里的Carey,或者六六,她们都比我明白千倍,明白又怎样?在看似五彩缤纷的可能面前,可以选择的路却始终只有一条,明白不明白的,往往都是殊途同归。

 

今年出了影版的sex and the city,据说Carey终于成功嫁给了Mr. Big,是这样吗?这个刻薄了6年的明白女人,最终还是发昏把自己嫁掉了。

 

是当一个明白的写手,还是一个傻的小女人,我们能选择吗?不明白了,终于。
neverland 发表于 6/27/2008 3:40:05 PM 评论:10
 

凌晨3点半左右灵异醒来,激灵了一下,睡不着了。打开电视开始看欧洲杯,俄罗斯对荷兰。荷兰今年真的很厉害,小组赛的势头那叫一个势不可挡,但是,荷兰再厉害也没有我厉害。从8强开始争4强的第一场比赛起,我就每天预言,不负责任,只凭直觉,信口胡说。

朋友说,今天德国对葡萄牙。我说,德国!转天,朋友说,你赢了。

朋友说,今天土耳其对克罗地亚。我说,土耳其!转天,朋友说,你又赢了。

朋友说,今天荷兰对俄罗斯。我说,俄罗斯!唉,对了,那你支持谁啊?朋友叹口气说:你支持谁我就支持谁……

你不要这么幽怨嘛,看球看了这几年,直到今年的欧洲杯,我才真正感受到不带立场看比赛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我不支持谁,也不讨厌谁,爱谁谁,因此预言才会应验。

俄罗斯赢掉荷兰大小算是个冷门,加时赛的终场哨声一响,我比希丁克还得意。给朋友发短信,写:我厉害吧?朋友说,你是上帝。

真的,很久没有半夜起来看过比赛了,明明已经不再关心足球,可是就是想找找当年熬夜的那种感觉。一年一年周而复始,有些记忆注定不能再重复,在我们尚能够自由选择的时候,为什么不过得恣意一点?

其实昨天晚上在看比赛之前,我一边听歌一边在电脑里找图,因为突然间对用了很久的桌面审美疲劳,挑来挑去就换了这张,一时有点怀旧。

 

再找首歌配合一下吧,然后就想起几周以前,那位称我为“上帝”的朋友提到过的一首歌,阎韦伶,春夏秋冬。下载来听,刚好应景。

 

猜不透 叶子掉落
看见树开满了花朵
好像这一切都不在现实中唤醒了我
搞不懂 听都没听过
为什么水能倒着流
月亮绕地球
而谁没有疑惑 谁没有
初想起
不会随着记忆而老去
风着地
四季如同一场游戏 变来变去
时间匆匆我不停留
留不住你我笑容
春夏秋冬我都走过
花开花谢随风而落
人海茫茫站着不动
随意开启时光出口
春夏秋冬我都走过
已经来到几十年以后

neverland 发表于 6/22/2008 1:57:05 PM 评论:19
 

圣丹尼斯电影节的开幕影片。

至今我尚没有看到关于它的太差的评价。

Ralph Fiennes,Colin Farrell新鲜搭档的杀手故事。

片名,In Bruges,在布鲁日,多普通。可是那天在碟店,我看到中文译名:

《杀手没有假期》。

“没有假期”……?

不行了,买。

故事的梗概印在DVD封套上:

“两名职业杀手雷(柯林•法瑞尔)和肯(布莱丹•格里森),在伦敦刚摆平一桩棘手的任务后,被他们的老板亨利(拉尔夫•费因斯)指示,来到比利时布鲁日度假放松心情,不料却与当地人及游客发生纠纷,假期变成梦魇,他们才发现老板叫他们来度假可能别有用心。”

基本上,这种概括非常歪解,搞得好似动作大片一样,但圣丹尼斯的开幕影片哪里有过主流动作片?不过也好,此种介绍既足够吸引人,又不会剧透。

我来略微正解一下:两名职业杀手雷(柯林•法瑞尔)和肯(布莱丹•格里森),被他们的老板亨利(拉尔夫•费因斯)派到比利时布鲁日度假,名为放松心情,实则因为雷在伦敦搞砸了一个案子,他误杀了一名无辜可爱的小男孩,亨利认为杀害小孩子有悖于他管理杀手的职业道德准则,于是亨利让肯在布鲁日把雷暗杀掉。肯觉得雷和自己是搭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下不了手。亨利因此亲自来到布鲁日,假期变成了梦魇……(不说了,再说就剧透了)

看碟的时候,我手头刚好有笔记本和笔,片头的布鲁日非常有意境,音乐过后是未亮相的主角的旁白,于是我一心二用,顺手写了印象:布鲁日是一座沉寂的入睡了的古城,月亮与石雕相顾无言,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的回声伴着清风游荡在石板巷的每个角落,苍白街灯照耀在往昔的时光里,映得城堡如此安详又严肃。他的心情支离破碎,一片一片无处安放,亦无可寻觅,小城风情无心去解,各怀鬼胎的心迹划过宁静的运河,汩汩流向远方,冷风让衣领僵硬竖起,表情模糊。尖屋顶、橙色砖墙,统统统统心不在焉,落地窗外到处是行色匆匆的过客,圣诞将至,氛围淡却无孔不入地包围着每一寸空间。对于惶惶的烦躁的异乡人来说,f**king Bruges,必是无心赏风景的。

整张碟看完,总结如下:

1、 这是一部粗口教程

英语的粗口也就那么十数个词,凡是看过几部美剧或者动作电影的,基本也就能掌握得差不多了,本片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对f**king这个词的活学活用,看它是如何能够游刃有余地贯穿在各式句子中,以达到凸显人物心情和性格特点的直接作用。

想集中领悟本片粗口的深意和效果,请参考Bouns Feature里的短片“F**king Bruges”,剪辑手法干净,只是句子不大干净,长达1分33秒。

2、 导演信奉存在主义

导演是新手,爱尔兰人Martin McDonagh,《杀手没有假期》是他的长片导演处女作。此人在2005年曾经凭借作品“Six Shooter”,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短片奖。除了这些简历上的东西,我对他一无所知。

In Bruges注定无法成为主流电影,它的冷幽默很冷很搞笑,但如果非要从道义、逻辑或者人性等等正常的角度分析,我觉得“荒谬”才是它唯一的结论。这是存在主义吗?我的哲学学得敷衍潦草,只记得讲义上的三言两语说过:所有的存在都是偶然的、荒谬的,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

电影中的三位杀手性格简单,一眼便能望穿,没有什么深不可测的厚度与层次,但是他们孩子气的坚持却气贯长虹,Ralph Fiennes尤其,可每个人坚持到最后,却又不过统统沦落为被死神玩弄的提线木偶。

3、 也许这叫做黑色幽默

如果Colin Farrell饰演的杀手是个中国人,我猜在片尾的时候他一定要叹息:冤冤相报何时了。又想起《无间道》里曾志伟的一句话:

“出来混的,早晚要还。”

好吧,那就不要出来混。

杀手界大概也是有规则的,就像Leon著名的“No women,no kids”,Ralph Fiennes对此更是坚定无比,No kids,他最典型的名言就是Principle is principle,但是如果principle被扭曲、被误读,“原则”就从庄重变成了一种很好笑的悲壮。也许这就叫做黑色幽默吧。

我坚决不剧透,如果有人看完我遮遮掩掩的评论,萌发了想看这部电影的念头,记得要把感想告诉我。

4、 杀手不放假,除非上天堂

最后扣一下“没有假期”的题目。

如果他们不是杀手,布鲁日的假期一定是个不错的假期;他们不冷血,他们有爱有恨,他们能从梦境一般的布鲁日品出美来,他们也能从特殊的职业里嗅出残忍来。杀手没有朝九晚五,杀手一直在放假,但杀手们又没有泾渭分明的假期。所以,即使我不剧透,也一定有杀手上了天堂,好吧,如果有天堂,希望天堂的假期更美好。

再来说说我。我的周五极其忙碌,还和两位同事加班做片到半夜1点,因为好不容易盼到了地震之后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双休日,宁可周五晚走,周末也要彻底宅在家里。从单位的楼里走出来的时候,抬头看了眼万年历,彼时已过了午夜,显示屏上写着:周六。

周六还是加班了。

但不管怎么说,我不是杀手,我在地面上安安稳稳地工作和生活,在此,我谨祝所有被加班侵蚀了假期的人们,我们都要平衡心态,加班也要快乐地加班,相信假期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们。

neverland 发表于 6/21/2008 8:53:54 PM 评论:7
 

周五加班,但这是为了周末不用加班!

机器死机,重启中,我跑来办公室的电脑更新一下blog,看到桌面上有同事遗留下来的测试,主要是对婚恋的看法,有两条还挺准。

看这个:

7.假如你有能力可以驯服所有的动物,你会选择哪种动物来当宠物呢? 
a. 恐龙. b. 白老虎. c. 北极熊. d.豹 

结论是:

7.你对婚姻的看法: 
  a. 恐龙--你非常消极,你不相信有快乐婚姻的存在。 
  b. 白老虎--你认为婚姻是件很珍贵的事,一旦结婚,你会很珍惜婚姻及你的伴侣。 
  c. 北极熊--你害怕婚姻,你认为婚姻会夺走你的自由。 
  d. 豹--你一直想要结婚,但事实上,你甚至不知道婚姻到底是什么。 

点头点头!我甚至不知道男朋友是什么。

8.假如你有5分钟的时间可以当一种动物,你会选择当: 
a. 狮. b. 猫. c. 马. d. 鸽子 

结论是:

8.此刻你对爱情的看法: 
  a. 狮--你总是渴望爱情,能为爱情做任何事,但你不会轻易坠入情网。 
  b. 猫--你非常以自我为中心,认为爱情对你是可以轻易得到和放弃的东西。 
  c. 马--你不想被固定的关系绑住,你只想处处调情

d. 鸽子--你认为爱情是二人互相的承诺。

er……基本只赞同选中的字体部分,自我中心吗?没有吧;轻易得到?我好像魅力不够;放弃?OK. 用加菲的话讲,爱情来得快也去得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我对猪肉卷和意大利面都没有爱,但是,关于爱情,基本同理。至少此刻是。

给个地址,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不过选项设置得比较国际脸,识别性不够强。

这里:http://taobaohappygo.zhan.cn.yahoo.com/apps/ncpcontent/?module_id=20500000016882&action=read&articleid=96

neverland 发表于 6/20/2008 10:35:41 PM 评论:6
 

 

 

Come un tatuaggio sulla pelle.

 

纹身代表的是某种刻骨铭心,不管时间和经历怎样淡化或者扭曲图文上身时的心情,那种痛、那种疯都是融进了血液里的。

 

Johnny DeppWinona ForeverAngelina JulieKnow your rightsBobo Vieri的海豚,还有著名的Micheal Scofield精准无比、现实意义令人叹为观止的满背地图……

 

说实话,我曾经一度非常迷恋看那些纹身,那些都是故事,是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片段传奇。我偶尔也嘻哈着开玩笑,说自己也想去弄个纹身,怎奈我家父亲母亲都是传统而主流的家长,因此只能作罢,纹身也成了某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海市蜃楼。

 

所谓的“快捷纹身”其实就是我以前在自家冰箱门上贴的水移画。昨天因是我家母亲大人的千秋,一些朋友聚众吃饭,席间有位年仅3岁的小朋友,小姑娘爱美心切,对于艺术的追求和热衷也是孩子般的霸道和执着,在她的坚持下,我们每个人都成了“冰箱门”。花草、昆虫,不刻骨铭心,但是光鲜无比地爬上了皮肤。图案很细致,局部有闪烁荧光,三只蝴蝶,两只大的在左前臂,一只小的在右前臂,抖动着它们纤细敏感脆弱的触须,在我的胳膊上短暂停留。

 

洗澡的时候我在想,原来没有什么是必须去刻骨铭心的,总能找到替代品,新旧交叠,日子漂在水面,泛着吞吞吐吐的气泡,这样别人才会说,这不是一潭死水。

 

neverland 发表于 6/19/2008 9:29:39 AM 评论:12
 

 

我不晓得该用什么词来形容Mariah Carey,反正是当我开始慢慢不很喜欢她的时候,她就是那样没头没脑的香艳着。香艳是给男人看的,尤其是没头没脑的香艳,更不能吸引我,我欣赏的是知性。

 

Glitter,当年“金酸梅”挂牌的大烂片一部,唱片卖得也很糟烂;

 

Charmbracelet,我上大学时她发的碟,我带着怀旧的心情买回来,在宿舍的午休时间播放,结果一同学说,她听着MC标志性的气音咽不下饭去,这一说,我们都把筷子放下了。我更是第一次发现她的真假音互换真的让人咽不下东西,尖而气若游丝,高到发虚,一脚踏空万劫不复的感觉(顺便一提,我觉得这张专辑里的I only wanted还不错)。

 

The Emancipation Of Mimi,香艳反弹,得N多奖,We belong together火到不行。碟我照样买来听,可是觉得很吵,甚至都没有耐下心来从头听到尾把整张专辑听一遍,也没觉得We belong together有多好多好,倒是那支video播出的时候多少沾了前来客串的Wentworth Miller的光,大家听着Mariah Carey,更多人却在说,看,《越狱》。

 

E=MC²就是新碟了,上周去Asuka的论坛里逛,Asuka推荐。我突然犯起强迫症来,拽着小爱一起去音像店,小爱物理学功课好,看到E=MC²立刻明了那是爱因斯坦相对论,“咦,阿姨走知性路线了?”知性……掏钱买之。

 

嗯,说感想,其实还好啦,依旧很香艳,但较之前面提到的那几张,这张专辑给我的印象倒是最深刻。最近在下班以后的常态就是我一边听“相对论”专辑一边翻杂志、一边写日记,或者一边玩手机游戏,纯粹的休闲。

 

比较喜欢的单曲是I stay in loveSide EffectsI'll be lovin' U long timeFor the record Bye Bye,超级不喜欢 Touch My Body,旋律还凑合,但是歌词写得很……露骨,中年的香艳女人欲求不满的感觉……

 

曾经或者现在依然对Mariah Carey有爱的人就买来听听吧。

neverland 发表于 6/16/2008 5:59:45 PM 评论:6
 

我的神智在余震期间似乎还时常是混乱的,前两天把硕大广告牌上一个“大正珠宝”看成了“正太珠宝”。小爱说,恭喜你。同喜同喜,该同学听歌,“love will keep us alive”能听成“love will kill us all”;该同学还把好端端一个“开泰集团”看成了“齐秦集团”……

 

我若说我的神志不清是无害的,至少会有一个人跳出来反对。这个人在给我发邮件时会用公司的信箱,带自动信函格式那种,因此明明是关乎吃喝娱乐的闲扯,我都能顺便收到From Chris的“Thanks & Best Regards!”

 

您太客气了,不用这么客气嘛。于是我就毫不客气地约Chris出来陪我看电影,因为我就是突然间很想看徐克老怪人的《深海寻人》,因为我喜欢蔚蓝的一切东西,喜欢海,喜欢滨江道上的电影院周五半价。

 

问个问题,徐克拍过好电影吗?《七剑》?《蜀山传》?我有个朋友说,徐克早就走火入魔了,可是徐克“走火入魔”之前的作品,我倒还真未曾领教过一部。之前我骗Chris出来看徐克,贴了一段网上的吹捧新闻,什么惊悚大好、爱情大好之类,及至我们坐在电影院里一个小时后,Chris突然问我:“这哪能看出是爱情片啊?”

 

问得好!有深度!但是我实在没办法回答,因为此时我连哪个是张震,哪个是张震岳都还没有搞清楚,只能用“徐克走火入魔说”来敷衍他。正糊弄着呢,Chris接到他房东打来的电话,他出去了5分钟,结果这5分钟正好是起承转合、至关重要的5分钟。再5分钟之后,Chris无比郁闷的发现,自己前面那一个小时算是白看了,好在请客的是我,否则更对不起人家了。

 

我总觉得徐克的惊悚诚意不足,故弄玄虚过多,不是象征主义的也非要弄出象征主义的意思来,你当你是科恩兄弟的No country for old man啊?引发一干文艺影迷聚众讨论贾维尔·巴登饰演的杀手到底是一个真人还是一个幻觉。

 

《深海寻人》给我的总体感觉是很拼凑,创意也大大不够,所有细节都有只是为营造惊悚而刻意拼凑之嫌,完全没有浑然一体的连贯性。然而本片最为罪大恶极之处,是它彻底颠覆了我的两大人生理想:一是结婚时去潜水,二是退休以后开一家招牌上只写Coffee·Book的店铺。

 

先说潜水,一直觉得戏份加起来没有10分钟的男主角眼熟,直到片尾字幕打出来“郭晓冬”三个字时,我才恍然大悟,我说怎么如此厚道的一张脸,原来是从《新结婚时代》里的沂蒙山区里走出来的何建国。何建国,不,是电影里的郭晓冬,刚想从美轮美奂的珊瑚礁处掏出璀璨钻戒求婚,女朋友李心洁就比我更为神志不清的抓狂了,于是厚道的郭晓冬就这样携钻戒丧身海底。唉,这能怪别人吗?干嘛非要找个当心理医生的女人做女友,我一直笃信,其实心理医生才是最容易心理病态的一群人。

 

再说说无辜的Coffee·Book,两人在那里因为一本《蓬莱》相遇,成为了悲剧的缘起。老天,文艺过头是会出人命的,更何况蓬莱不是仙境,也不在琉球群岛,蓬莱就在我国的山东省……

 

Anyway,先要谢谢无辜陪我看烂电影的Chris;另外,《深海寻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片,不十分推荐,That’s all.

neverland 发表于 6/15/2008 3:29:39 PM 评论:11
 

 

其实“PS.i love you”不是很有新意的电影,这种“亡夫无处不在,PS.i love you 催泪信笺贯穿始末”的故事,我总觉得眼熟。但是我却不得不承认,“PS.i love you”的选片导演却是有创意非常,替这么个俗套故事物色到两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演员。

 

在主打海报上,Hilary Swank以侧卧的姿势小鸟依人,当初看到这个恬淡笑容,我还以为女主角至少也是Jessica Alba样的清新小妹,不想却是两届奥斯卡影后——“Boy don’t cry”,Million Dollar Baby”,哪里有丝毫柔美爱情片的感觉?

 

Hilary Swank的气场确实很强势,片头15分钟气势汹汹的吵架相当之女权,可惜吵架后不到1分钟,这份女权就变得无的放矢:Gerard Butler骨灰盒和遗照让电影步入了正题,观众们就这样一步步的开始相信,悍妇也能拥有令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超温婉爱情,不知道让多少在平淡婚姻中挣扎的男女心向往之——我指的是温婉,不是死亡。

 

说老实话,大特写镜头每每给到Swank女士棱角分明的脸,我都不相信她会沉浸在任何一种苦痛与困难中太久,总觉得就在下一秒,她就会皱着眉间的川字纹,挥动着永不言败的拳头奋起反击,将一切固执、一切成见统统击碎,最终,她会摇晃着站在幽暗的角落,满身疲惫,甚至无心赏析自己的悲壮与传奇。

 

选角导演若有参与解说音轨的录制,一定得意的要笑出来了,因为我的感觉完全错位,Swank那种悍妇式的脆弱开辟了浪漫爱情电影中全新的“脆弱”表现形式,她蜷在被子里,手里握着电话,一遍一遍反复播放丈夫生前短暂的电话录音,至少表情毫不做作,还值得称道。

 

再来说Gerard Butler,属“第一眼帅哥”类型,我没看过“300勇士”,否则也不会想再看他第二眼。因为,我的审美实在是严重排斥缺乏内涵的肌肉男(为什么我没看过“300勇士”, “300勇士”却给了我这种印象,也可能是误解),而且在Butler生孔武有力的K歌桥段后,我更加固执地认定,此等肌肉男是绝对不会有这般缜密心思去PS.i love you的。

 

总是有点小别扭,情节也有些小拖沓Butler甜蜜关怀总像是某种斗士精神的阴魂不散Swank楚楚可怜也总疑似是爆发前最后的温存。但是我想,“PS.i love you”之所以没有俗套到另一个更俗套的境界,也多多少少要归功于两位主演颠覆式的表演:是的我是悍妇,但是我在亡夫高尚灵魂的指引下,能设计出顶级华贵纤秀的鞋子(笔者喜欢鞋子);是的我是壮汉,但是我在今生至爱的女人的感召下,能把令人扼腕的款款深情留在人间。

 

于是我开始感慨,自己在朝九晚五的生活轨迹外,是不是应该穿戴着五颜六色的披肩裙子靴子帽子,波西米亚状多多徘徊在容易迷路的十字街头。只是现实浮躁,谁肯听着我絮絮叨叨的文艺腔,陪我走过一个个的喧嚣路口。

 

刚才碎碎念跑题,现在说回电影。

 

配角,Lisa Kudrow很亲切,除掉脸上皱纹开花,还是“Friends”里古怪有趣的Phoebe的样子,她鉴定男人的“三板斧”是:Are you single? Are you gay? Are you working?我觉得很Phoebe,很可爱,但也只此而已。

 

总结一句:“PS.i love you”是值得在暑夏乘凉时调剂烦躁的一则小品,有一点感人,有一点教谕,但惊喜也仅是一点。
neverland 发表于 6/10/2008 5:52:09 PM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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