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这是我小侄女的名字,来到这个叫做博克风的地方还是因为她的缘故。
昨天,他让我看的网页,就是这个博克风。看了之后,挺喜欢的,于是就决定自己也要拥有一个。一个纯属偶然的机会,竟让我来到了这里,一想还有点不可思议。
没事的时候的确喜欢写些东西,可是,无奈我是个懒人,很多时候不大愿意写的。今天既然一大早到这里,那就还是留下一点东西的好。
在家已经呆了一个月了,一点东西也没有学,可能是因为考过之后太没意思的缘故。爸妈也懒得管我了,任我自生自灭,放荡不羁。我明白他们的苦心,他们其实也不想让我这样难过下去,只好由着我的性子来。在这一个月里,我上网、聊天、打游戏,似乎除了这些之外我没有在做别的事情。我的生活怎会变得如此颓废呢?还是我的心已经颓废到了边缘。这当然不是我所要追求的生活,只是现在的我学会了‘现实’二字。不再幻想,现时一点也挺好的。
我喜欢蓝色,疯狂的喜欢。前些日子我还打算把我的头发的几缕给染成蓝色的,可是我怕别人犀利的目光,于是只好作罢。有人说,蓝色象征犹豫,我不太清楚这些事情。但我知道,我就是喜欢蓝色,疯狂的那种。如果我买运动鞋,肯定会是蓝色的。买衣服也一样,蓝色是我的首选。也许真的是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喜欢的东西也在随之改变。我不再像个女孩子,不再喜欢和女孩子做朋友,因为她们总是摆出一幅小女人的架势,让我感觉很不舒服。虽然我也是女生,可我和她们不一样,我想是的。我喜欢做一个放荡的男孩子,不用家里人的惦记,做我自己想做的一切,这样多好。可是现实告诉我,我不是。我只是个女孩子,不是男孩子。我是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变成小飞侠彼得·潘,他是那样的快乐,让我羡慕。小的时候,从不曾想像现在的生活会是这个样子,从来不曾。没有办法的事情只好接受。
我不希望自己是个悲观的人,也不愿意成为那样一个人。希望自己快乐,过得开心。可是~~这样的奢求已经被打破,已经被摧毁。
今天,写这些东西是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只是因为无奈,只是因为对于生活得不知所措罢了。别无其他。
2005年7月14日9: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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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自己快了就好了,心情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