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夏天。 不知道季节是应该按月份来规划,还是按天气、温度、或心情来定义的。 2003年的12月,对于我来说,是夏天。 因为这是一个只有夏天的城市。 雨,总是很突然的来临,然后把先前空气中的压抑一扫而尽。 一直的喜欢雨天,包括看雨,也包括淋雨。 这是个多雨的城市,所以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快乐的理由,只要,天空下雨。 昨夜刚下的飞机时的疲惫依然残留在我们身上,大家一直打着呵欠。 早上还是早早的起了床,在RIB宿舍吃了最后的一顿早餐之后就开始准备搬家。 其实,也仅仅是把已在先前回家前已打包的东西搬上计程车然后载到新的宿舍而已。 充其量也是搬宿舍,或搬自己睡的地。 对于家,我觉得我总是很苛刻的定义着。 和要搬去华初宿舍的瀚与仍留在RJ的光摇手说再见后就上了车。 这是不必带上很多的感情成份说的再见。 这城市太小,很快很经常很巧合的,我们就会再见面。 离别,对于当时的我们都是没有太大的概念的,仅代表着以后我们就不能再一起打架打球打诨,早上拿片面包赶93号上课一致性趴在桌上打瞌睡再一起考试前熬夜狠K中华文学了而已。 在计程车掉头准备开出RIB的时候,很自然地从窗外再看了一眼那栋黄棕色地宿舍楼。 天空很配合地继续下着小雨。 就这样离开了呆了两年半却依然不能称为家的地方。 这是另一个了旅程的开始,是否也一定代表着一个故事的结束? 我总是那么的悲观。 “你总是那么的郁闷,且无可自拔,就像青春期的矫情少女或更年期的深闺怨妇,真。是。让。人。不。爽。的。啊。” 首先,这不是我说的。 其次,我想声明,这不是真的。 是康夫,一个每次看到我发呆郁闷的时候就会从后面给我踹上一脚然后马上逃走并在后面撤上上面那一个长长句子的家伙。 首先,作为一个男生,我想我是应该还手的,在被踹了一脚之后。 其次,我也确实试过。 再三的,我失败了。 那小子比我高上半个头一米八多的身高,而且是打蓝球出身,所以别说打回他,就想先追到他倒还是挺难的。 最后只得放弃还手的念头,然后在发呆的时候得不时的回头看看他是不是躲在后面想偷袭。 而刚才,在对着窗外的雨发呆的那一瞬间,才猛然想起康夫。 转过身看到那小子正靠着另一边的窗户睡着了。 昨晚回来他是唯一兴奋莫名并玩了一个通宵NBA Live的人,说是要在RIB宿舍做最后的一次疯狂。 然后,早上就起不来,早餐没吃,最后还是我们把他拖上车的。 在我与他中间是一个大大的纸箱,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康夫(帅哥)”。 我再狂倒一次。 除了康夫和我之外,另外一个要选择去维初的是平,正坐在计程车前面的位置。 他也是另外一个1米8多的篮球高手。 T-T 上帝有时还真是不公平的。每次站在他们旁边就总是会矮上一截。 康夫在知道我也决定去维初之后就一直的狂笑说这是天意啊天意阿。 我和平都不解。 然后他就让我站在他和平的中间,对了宿舍的那扇玻璃门,说:“你看到了吧?这就是天意啊。。“V”字型哦,代表Victoria。。。”一副超得意样。 那时,我真担心南极的企鹅。不知道有没有被冻死几只。 其实也有认真的和他们谈过选择维初的原因。 平说因为模拟考的成绩不怎样,报华中或RJ会有点危险。 “那你呢?”我问康夫。 “那原因可太多了。首先,这是天意阿,”(我踹了他一脚)他揉着腿继续说,“维初的校服好看啊,听说女生的裙子也超短,而且,老师还同意学生留长发哦,上课可以睡觉,不想上就逃。。。天堂啊。。。”(我又再加多一脚)。 “那你呢,你不用担心成绩,为什么要去VJ?”这是平问的。 “嗯,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那边有海吧。” “你总是那么的郁闷,且无可自拔,就像青春期的矫情少女或更年期的深闺怨妇,真。是。让。人。不。爽。的。啊。” 我们开打。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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