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余怀的《板桥杂记》。 余怀是明末清初的复社中人,年轻时在南京生活,与复社名流等交好。而“青楼梦好”,金陵作为六朝脂粉之地,烟花集散之区,南京旧院美女如鱼。80多岁的余怀,在入清后,怀念当年的一切,如今红粉骷髅,美人尘土,以此表达黍离之悲。“一代之兴衰,千秋之感慨”,都在佳丽的身上表现。 去过南京。所以对金陵的烟花有所了解。 当时站在南京贡院,看对面的秦淮烟波,走过去,参观李香君故居,看到故居内的“秦淮八美”图。心中也颇多感慨。想着古代的男子的理想生活,在隔岸间表现的淋漓尽致。读书中举,金榜题名;美人醇酒,宾客尽欢。家中老妻所不能有之美,之媚,之才,之蛮……在这里都可以得到。 古代的名妓是当时社会潮流的引领者。她们是中国古代的女性艺术家,作家,诗人。时尚的代言人。 倘若没有她们,中国古代的女性文学将如秋虫之幽鸣。毕竟,光靠李清照,是撑不起一个古代女性文学的。而整个古代,大家闺秀里,也只出了一个李清照。 名妓的风流,离不开名士。 从古至今,多少缠绵悱恻的故事,都是名妓与名士的故事。 中国最早的妓女,据说是管仲为了给齐王练兵,在兵营里弄出来的。 以后,妓女逐渐产生分别。下等妓女的待遇和当红艺妓就有天壤之别。这点《鹿鼎记》里的扬州丽春院可资参考。 从艺妓产生之日起,名士就与名妓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名妓靠名士来捧红,名士也靠名妓来扬名。——至少是一部分的扬名。 谢安石东山携妓,被称为“江左风流”,白居易家养了樊素和小蛮,成为“广大教化”。 石崇的金谷园,那个善吹笛的绿珠,林妹妹曾经吟咏过。 唐传奇中,李娃的故事,霍小玉的故事,流传千古。 有一则故事,说王之涣与高适,王昌龄同饮于旗亭,有几个歌妓陆续来到,三人私下约定,歌妓所唱,若为己诗,各画壁记之。很快高适得其一,昌龄次之,之涣独无。王之涣指着歌妓中最佳者说,如果所唱非我诗,即不敢与诸君争。此歌妓果然唱“黄河远上白云间”,是王之涣的得意之作。这就是“旗亭画壁”的典故。 名妓唱文人的诗歌。文人也专门为名妓作诗。 著名的柳三变就为妓女做了许多的好词,以致“凡有井水处皆歌柳词”,而柳永与一名妓的生死故事,被冯梦龙记入《三言》。 风流俊赏的小杜,流连扬州之际,为名妓们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歌,如“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萧”“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小杜的政治军事才华无多少人可知,但是,这份“俊赏”却因了这些诗歌流传。 而名妓最集中,最出名的地方就是明末的南京。 风雨飘摇的时刻,人们已经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是享乐吧。抓住最后的机会,忘却现实的痛苦。 这时候,南京成了避难之所。大量逃亡的名士集中在秦淮河附近,而烟花也呈现千古最佳。顾横波之媚,柳如是之才,董小宛之静,还有让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陈圆圆——别管吴三桂卖国是不是为她,可是那美,却是毋庸置疑的。还有卞玉京,马湘兰,李十娘……各有各的才华与美丽。 周作人一再引述日本散文家永井荷风《江户艺术论》一书中有关日本民间绘画浮士绘的一段话:“我爱浮世绘。苦海十年为亲卖身的游女的绘姿使我泣。凭倚竹窗茫茫然看着流水的艺妓的姿态使我喜。卖宵夜面的纸灯,寂寞的停留着的河边的夜景使我醉。雨夜啼月的杜鹃,阵雨中散落的秋天树叶,落花飘风的钟声,途中日暮的山路的雪,凡是无常,无告,无望的,使人无端嗟叹此世只是一梦的,这样的一切东西,于我都是可亲,于我都是可怀。” 那些古代的艺妓,所表现出来的美,确实是另人难忘的。 可是,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清兵南下后,南京遭受大难,到了顺治年间,曾经繁华的旧院已经成为菜田。 那些美丽的女子都不知流落何方。 幸运的如顾眉,嫁了龚鼎孳,入清后封为诰命,但是很快病死。 柳如是,嫁给晚节不保的钱牧斋,晚年被侄孙逼债,不堪受辱,上吊。 卞玉京晚年过得倒平静,出家为道姑,只是在花了三年时间用血刺《金刚经》的寂寞中,是否想起当年的繁花如梦? 《桃花扇》中那个伟大的女性,李香君,与侯方域诀别后,追随卞玉京为道士。 李十娘嫁人。 葛嫩亦嫁,夫被清兵所杀,誓不受辱,咬舌自尽。 这群多才多艺的女子,得善终的太少。 因为,她们再有才,也不过是男人的玩物罢了。 但是,也因了她们的多才多艺,在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吟咏中留下了她们的风姿。 建国后,取缔了妓院。 名妓已经不复存在。 名妓的角色分派给几个社会角色:歌星影星,承担了她们的“艺”的角色;至于那些暗娼,就继承了“妓”的角色。只是单纯的性买卖,而没有了其他。 或者,还有一个新角色的兴起:二奶。 毛主席用信仰控制了建国初期简单的中国的头脑,但是,时代的变化,人性在觉醒,欲望也在觉醒。套一句张爱玲的话:每个男人的生命里都有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其实,女人亦然。 所以,一直觉得,一个女人的心里有两三个男人,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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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搬家博客啊,你问问天吧...我也不清楚能不能把其他文章搬过来...或者那些文章干脆就放那边..重新写起啊。
By:  荷包蛋 @ 4/11/2007 10: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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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文字 问好哈
By:  妞妞 @ 4/11/2007 8:54: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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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下,偶想把博客搬过来? 你们这可否提供搬家功能呢? 就是以前写的也一并带来
By: 风且留住 @ 4/11/2007 6:46: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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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好了? 前几次一来你这就被自动关闭网页了,是全部的,汗
By: 风且留住 @ 4/11/2007 6:45: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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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
By: 愛 @ 4/11/2007 6: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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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个女人心里有几个男人并没有什么。只是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只能有一个!^_^ 嘿嘿 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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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把你们这些个男人们给乐的
By:  雪狐 @ 4/11/2007 4:5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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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就是典型的例子,荷兰是世界上,妓女、吸毒(非加工物)、同性恋和安乐死合法的国家之一。
By:  远去的童话 @ 4/11/2007 3:1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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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的合法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社会治安是有一定好处的,至少女孩子在晚上回家会减少一些不安稳因素。
By:  远去的童话 @ 4/11/2007 3:14: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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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啊,看了一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不过写的还挺不错的!
By:  小茜 @ 4/11/2007 12:2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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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女文学家们都出身根正苗红呢哈哈~不可否认名妓“名”for a reason。澳大利亚妓女合法的。 那最后一句……楼主绝对实在人!
By: 贤外智音 @ 4/11/2007 11:0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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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我做到了 但相对应的最后一句,我绝对不能容忍我的男朋友去做!
By:  卡布其诺 @ 4/11/2007 8:58: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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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下吧 看的书真多 呵呵
By:  烟花舞 @ 4/11/2007 8:44: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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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写得好!名士和名妓在推动历史文化的发展中起了很大作用
By:  红叶 @ 4/11/2007 8:3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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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荷兰是合法的。其实,如果没有妓女的话,估计社会也会变得不太安定。。。以前听说的一个观点,觉得也挺有道理。 不过总是觉得涉及这些问题,道德的界限就变得很模糊了。
By:  旁觀者 @ 4/11/2007 12:35: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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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好男人应该在家守着老婆,路边的野花不要乱采。。
By:  荷包蛋 @ 4/11/2007 12:14: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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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合法化?。。。汗。。 不过,其实现在据说中国的每家宾馆都有这种服务的,倒不如公开了,多点税收,还加强艾滋病的控制。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自己的老公去那种地方。。。女权运动有必要进一步高涨。。
By:  荷包蛋 @ 4/11/2007 12:1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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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还在宿舍说中国应该将妓女合法职业化。。。 所以觉得,男人心里有两三个女人也是不算多的~~
By:  旁觀者 @ 4/11/2007 12:06: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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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我家小情人,嘿嘿~~
By: 精灵 @ 4/10/2007 11:54: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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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难得有人夸我厚道。。
By:  荷包蛋 @ 4/10/2007 11:5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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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 …… …… 厚道阿
By: 格格巫 @ 4/10/2007 11:4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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