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乎舞雩









破财的一天

晚上06级师弟师妹请老板吃谢师宴,也邀请我们这些师兄师姐,于是下班后就进城了一趟。

 

同门几个觥筹交错,交流了下近期状况,感慨下时光匆匆。饭桌上有盘辣的鱼,吃了几口,又喝了半杯啤酒,突然觉得胃极其不舒服,大概是承受不了如此刺激的味道。

 

匆忙地吃完饭,告辞去赶43路的末班车。

 

车厢已经是人流爆满,由于是末班,司机倒是让大家都尽量上车。此时我已经觉得十分难受,可是没有座位,只好恍惚地站着,就站在司机旁边的空地上,后来司机突然说了一句:车上人多,大家自己东西保管好。

 

这才下意识去看了下包,拉链被打开了,吓了一跳,伸手去包里一摸,钱包没了!

 

再一摸,幸好,手机还在。

 

于是告诉司机。司机吓了一跳,说,刚才就下去一个人,还是个女的。

 

把车停了,我站到车外一看,夜空茫茫,谁知道刚才下车的是哪个女的。

 

损失了100多块钱和一张含40多块钱的餐卡,这还好办,都是可以弥补的。心疼的倒是那个钱包,小妹从美国买来送我,极其漂亮,可惜没用3个月就丢了。国内应该买不到那种款式的钱包。

 

想来还是不能用大的钱包,小偷好拿;从前用短款的,用了7年,都没有丢过。

 

还是庆幸自己从来没有把银行卡身份证什么的放在钱包里的习惯。一张餐卡还是好补的。

 

其实我还算是个小心的人了,平日坐公交都很留心包。不过坐43路的时候,常常满车都是学生,又都很挤,所以倒没怎么长心眼。谁知道如今贼都偷到43路上来了。

 

可惜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

 

遇到这样的事,报警也是白搭,只好自认倒霉罢了。

 

想起上一次遭贼遇损失,还是大二,那时还住15号楼,宿舍被撬,我刚好钱包忘了带,扔在床上,结果就我丢了钱,但那时穷,只丢了40元,小偷还留下我的钱包和餐卡。盗亦有道啊。

 

今晚这贼连个餐卡也没给我留下,真TMD缺德。我以我能想到的最恶毒的所有语言问候他(她)们全家。

 

回到宿舍一看,开心网菜地里的菜全被偷了。

 

真是破财的一天啊。

 

索性这一惊一气,胃疼倒好了大半。

 

好吧,人最重要,钱财都是身外之物。

 

我这么安慰自己。

 

明天去院办开证明办餐卡去吧。唉!

 



荷包蛋 @ 6/29/2009 9:51:32 PM 评论:12





温书假时期的图书馆

温书假时期,图书馆人满为患。

 

从咨询台的窗玻璃看馆对面的车位,自行车排得满满的,好几层。楼下一群又一群的学生走进来。读卡的机器整天嗡嗡地响。

 

我开始进入一个学期来最忙的时刻:人多,事情就多。更兼每天十几个勤工助学的学生全没了,往常十几个人干的事情,突然要一个人干,便觉得不胜其烦,每天都有想大骂一场的冲动。

 

学生来馆自习,固然有真正用功的,但是倒有许多人是冲着图书馆的空调来的。于是每天一开馆,便有学生跑过来问,老师为什么空调不开。可是上头的指示,要省电。整个馆空调要是全开,一天下来,电费就是5000元。于是领导指示,遇到下雨天就不开,平常的日子也只能开一半。可是书库里许多窗户都是密封的,无法打开,馆内温度闷得很,而且又大,一两台中央空调起不了作用。于是便常常要协调学生和领导之间的用电矛盾。

 

吹吹空调,吃吃零食,谈谈恋爱,再顺便读读书,就成了一班学生热爱图书馆的重要理由。我现在才觉得图书馆真是谈恋爱的好地方,时不时就见到学生们手拉手进来的;就是一开始没拉手,坐一块交流讨论下老师给的范围题目,顺便增进感情,还能美其名曰共同进步。想我大学也逛了不少的图书馆,怎么就没捞着个男朋友?可见魅力太小。

 

书库本来明令禁止吃零食。可是据搞卫生的阿姨向我告状,每天都能扫出一大桶的零食包装来。其实我对吃点馒头包子的本来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从前我念书的时候,老师还常常列举某些坐图书馆坐一天,中午也不回去,就啃俩包子的人最后怎么怎么的成功的例子来励志,学生们午饭不想出去吃,吃点包子也无可厚非,只要包装扔出去就好。可是馆长却一定要禁止也只好照办。

 

这几天温书假,人多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吃什么都有。后来被馆长从摄像头监控看到四个不知死活的女生在桌子上吃冰欺凌,馆长秘书直接下来抓人。我有心想放这些学生一马都不行了。终于一个发狠下库去剿,战利品丰厚:三个面包,一盒饼干,一包QQ糖,三个糖果,一盒酸奶,数个西红柿,一个煎饼,两个薄脆饼,一个核桃酥。还有一些在零食和饮料边缘的物品(饮料我勉强让他们喝了)。更糟的事,搞卫生阿姨告诉我,男厕所居然发现十几根烟头。如临大敌。可是偏又抓不着人。真是郁闷。

 

更郁闷的是上架。每天还回来的书上架倒还行,因为临近期末,借书回去看的人不多。可是库内上架实在头疼。学生们一边温书,温书累了就随便从书架上抽书来看。这还不是抽一本两本,往往一个学生拿了四五本书。有的学生看完就放桌子上,有的学生是随便扔在书架旁边空处,一批又一批的学生,无休无止地上架,简直不胜其烦。更绝的是某个别学生,把一整架的书每一本抽出来,扔在旁边,让我疑心是不是故意找茬的?

 

这个时候考验个人修养的机会来了。有些学生临走会把所有的垃圾带走,还会把椅子放好,推进桌子,抽出来的书按架放好(我们规定用代书板);有的学生就留下一堆的垃圾,草稿纸啦,矿泉水瓶子啦。搞卫生的阿姨每天都能捡一大袋子的瓶子,也不知道她能卖多少钱。

 

为了看书库,我们监考的机会比别人都少,一个温书假下来,少赚了好几百的大米,心疼不已,然也无可奈何。

 

还有许多事情都是无可奈何的。但是路还是要硬着头皮走下去的。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罢了。

 

好在再过一个星期便放假了。

 

放假。

 

又一个学期要结束了。

 



荷包蛋 @ 6/27/2009 9:29:49 PM 评论:3





时光

下午上班的时候,突然听馆内一个女孩子说,今天是我们进协和一周年的日子呢。她说她还特意回家翻了一下协议书。

 

晚上在宿舍,也从文件夹中翻出协议书,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往事历历在目,恍如昨日。原来竟已一年。

 

想想这一年工作中的种种遭遇,感慨良多。在校七年,学了一肚皮理论,谁知到工作中却一无是处,一切重头开始,却又开始得不尽如人意,茫然失措,跌跌撞撞,终于鸡飞蛋打,远调图书馆。馆中岁月静好,不是不快乐。

 

当时同签约的21个行政人员,我算是里头际遇最坎坷的。回想当时在老区会议室签约时的欣喜和一年来的坎坷生活,常有“骑马客京华”之感。

 

陌上清风过绿萍,少年心事吹作尘。人生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只是我始终认为,一切都是注定好的,我们只不过沿着命定的轨道行走而已。协和生活不论是缘是孽,也是旅途中必经的一道风景。

 

却是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附:

 

时光——许巍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
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你是记忆中最美的春天
是我难以再回去的昨天
你像鲜花那样地绽放
让我心动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
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也许就在这一瞬间
你的笑容一人如晚霞般
在川流不息的时光中
神采飞扬



荷包蛋 @ 6/17/2009 8:57:57 PM 评论:9





游白水洋鸳鸯溪记

上周末,学院“两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和实验中心)部分成员,连同亲友家属,共计26人一起去屏南的白水洋和鸳鸯溪旅游。

 

我属于胆小人群,一个人旅行的想法是有,然而临途总有诸多顾忌,所以往往只是想想。像这样和许多人一起去玩,既不花钱,一切都不必自己操心的旅行,自然是乐见其行。从小到大实在也没玩过什么地方,小时候家人常说,将来工作了,有的是机会出去旅行。结果工作了,可是所属职业并不需要出差,因此出趟远门旅行便觉得分外稀奇。

 

从福州到屏南,走高速的话,大概要4个多小时的路程,这在我已经算是长途旅行了。因我回家也不过40多分钟的车程。

 

出了福州,一路便经过好几个隧道。福建是个多山的地方,古时交通极其不便,举子进京赶考翻越重重关山,便要花费无数时光,如今修路,多是穿山而过。车进出隧道,眼前明灭,心思沉静。然后便看见许多山。长乐虽然也有山,但是却不似如此,群山在路旁层层闪过,想起“群山万壑赴荆州”,是有那种气势。满眼皆绿,两山之间一条碧水如带,蜿蜒数里,温婉动人,说不出的美丽。

 

车到双溪小镇时,已经是中午。匆匆吃了午饭,便赴白水洋景区游玩。

 

 

 

白水洋景区主要是玩水。

 

前年吴仪曾来过,题词“奇特景观”,还算贴切;福建省长卢展工题词“天地造化,举世无双”,则显得过誉了。

 

坐景区小车进入白水洋,分花拂柳地走了一小段路,浅绿的水就在眼前。到了浅水广场,便寄存了物品,得了一双防滑袜,到水中玩去了。

 

这个浅水广场就是一大块巨石,面积达8万平方米,石面平滑如砥,颇有层次,石头无缝无苔,水流从石上向下游流去。听导游说起一个神话,说是这里原来是一大片农田,后来有个恶霸贪图沃土,硬说这田是他们家的,惹了王母打抱不平,一个仙法,把农田移到一个叫“移洋”的地方去,此地空余一大块石头地面,后来涨了水就成了白水洋。

 

我来之前,福建大雨连绵下了数日,水量丰沛。刚下水的时候水还不怎么急,只是我站在水里,但见水流源源不断地流动,一下子觉得头晕目眩,周围一切仿佛都在移动,岸、青山、周围的人……天旋地转,脑子嗡嗡直响,半天没缓过来。可怜LF的小手被我死死地攥得发痛。后来终于有些习惯,便慢腾腾地,如刚学步的婴儿般在水里蹒跚而走。

 

 

 

好容易从此岸走到彼岸,先到的同事已经玩了一趟的冲浪了。

 

白水洋中洋有个百米冲浪滑道,名曰百里,其实就50多米,只要仰面躺在滑道上,就可凭借溪水的冲力向下游滑去,倒是颇为有趣。

 

工作人员替我换上救生衣裤,戴上安全帽和护腕护膝,用橡皮筋绑好眼镜,就笨拙地随同事走到水中央。滑道附近水流湍急,几欲摔倒,五个人,一人打头,其余各人抓住前人救生衣,一齐坐倒在水面,初坐下冰凉入骨,后来渐渐习惯。工作人员用力拉住打头的人的腿一拉,我们五人便往下滑去。

 

整个身子置于水中,人不断往下滑,眼前激浪飞腾,十分刺激。前面的Z方向没控制好,直往深水区冲去。到了某地,地势渐缓,才慢慢停下。

 

玩了一次,觉得意犹未尽,再玩。这次依然冲向深水区,下一个坡度时,整个直线的队伍打横了,猛然冲向一个水凹,吞了两口水。

 

继续玩。依然刺激。

 

只是冲下去容易,回岸上来难。当时水流愈急,滑道小石头特多,站都站不稳,一个趔趄就到水里。离岸就两米,望着湍急的水流,吓傻了,一步也迈不动了。幸而Z英雄救美,返回来愣是把我拉回去。

 

终于没力气了。浑身滴滴答答地流水,在沙滩晒太阳。

 

Z说,他的脖子都快被我勒断了。原来我下水时候,惊恐万分,死死抓住他救生衣的两肩处。LF说我是“又胆小又爱玩”,十分贴切。听闻馆中同事滑了九次,惊叹不已。

  

回岸的时候,那个浅水广场已经成深水广场,上游的水川流不息,水势猛涨,原来仅没脚踝的湖水,一下子淹到大腿,原来可以目见到水底的大石,一下子看不见了。几处水凹呈现碧蓝色,一看就是很深。我和LF两个女孩子互相搀扶着,试探了几处水位,还把脚抽筋了,终于回到岸边。Y馆长已经在那里休息好一阵子了。

 

第二日便去了鸳鸯溪。

 

鸳鸯溪主要是峡谷风光,景区门票上说“融秀溪、峡峰、怪石、奇洞、雄瀑、诡云、朦雾、古道、险栈、珍禽异兽”于一体,就我看来,风景是极美,但是不如门票所说。就只“珍禽异兽”就有些言过其实。珍禽异兽大概指的是鸳鸯和猕猴。可惜,鸳鸯要冬天来这里过冬,现在自然是不可见;猕猴呢,前年还有几只,据说还伤人,今年抱歉,没了。后来终于在上山的途中一家小卖店门口见到四只猕猴,可惜是关在笼子里的,令人大失所望。

 

 

 

行程主要是爬山。爬山也不好好爬,偏要先下山,再上山,呈“V”字型攀爬。

 

景区内风景迷人,到处都是古树,屏南盛产碗口粗的竹子,清幽竹林,见之忘俗。一条鸳鸯溪沿山势从上游一路流下,溪水碧绿如玉,整个旅程中满耳都是水声,满眼都是绿意。

 

 

 

爬山并不累,走的是人工栈道。不过那个栈道十分惊险,贴着山而建,远望去十分陡峭,不知道当初是如何修建。

 

溪中倒有不少巨石。其实各地的石头实在长得差不多,稍微有个平头正脸的,再凸出一块,便非得让人联想成什么“神龟”、“猪牛羊”啊,结果搞的各地景观都能看到神龟石;再如有个小道,便称为“一线天”,结果到处都是“一线天”,也颇为好笑。只是随着山势,溪水或缓或急,缓处如玉带横陈,顾盼生波;急处激流玉碎,奔泻四散,十分讨喜。

 

 

 

景区有许多瀑布。前几日雨水补充,瀑布或秀美或雄壮。据说这是福建所有景区中瀑布最多的一个。

 

 

 

我一路忙着拍景,更兼数年未爬山,渐渐掉队。然风景入眼,舍不得不拍。只是后来爬上山时,累的不行,气喘吁吁,终于最后一个到达集合地。队友们等我多时了。

 

两天行程下来,倒是开心。

 

回程时,在车中合眼假寐,眼前却是飞瀑、流水、青山。

 

风景已被我带走。

 

就只Y馆长作为工会副主席,十分热心,颇想借此机会撮合学院未婚男女,不知是否有人“鸳鸯溪里成鸳鸯”。逗。



荷包蛋 @ 6/10/2009 10:01:44 PM 评论:9





六月的雨

这几天天气渐热,今天早上更是闷得让人烦躁不安。

下午两点多,突然下起了大雨。

先是几颗小雨点,然后就是倾盆大雨。

一下子凉爽起来。

试了试新相机。从小对机械类东西实在不会摆弄,因此买什么都买的最傻瓜的,包括相机。

这是宿舍楼周围的景色。

从宿舍看去,隔了一条公路,就是一大片草地。远处是水塘,大概是养鱼的。还有农田。

体会一下什么叫乡村生活。

草地上的小点,拉近点。原来是牛和羊。

大雨天的,这群牛羊吃起草来照样悠闲。

晴天的时候,想象一下“风吹草低见牛羊”,倒也诗意,虽然那草一直就没见长高。

这是生活区的边缘。

出了这个花墙出了生活区。

我们的宿舍不幸在生活区的边缘地带,外连公路,实在吵得很,不关窗户简直没法睡觉。

从宿舍窗户拍出去的景色,叫“雨窗”可好?

不过同事说了一句话,下了雨,接下来的日子会更热了。

盛夏的前兆。



荷包蛋 @ 6/3/2009 10:09:18 PM 评论:5





老作依伯

端午回家,乍闻老作依伯丧讯,心中甚感惊诧,老房子周围的邻居又少了一个。

 

半年前便听说老作依伯得癌症的消息,后来断断续续听父亲说,邻里去探了几次病,谁承想就这么走了。

 

现在回忆起来,仍然能清晰地想起老作依伯那高大的身子,国字脸,披着绿色的长长的军大衣,大步走路的样子,说什么也不相信这么健壮的一个人居然活不到八十。

 

老作依伯是满族人,原来居住在琴江,那是长乐唯一的满族村。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在福州反清,康亲王率军入闽平叛,旗军后留驻福州旗汛口蒙古营一带。雍正六年,镇闽将军阿尔赛奏请朝廷从老四旗中抽调513名官兵携眷进驻闽江南岸的长乐近郊,围地筑城,组建三江口水师营”,后来就成了琴江村。

 

老作依伯就是那群金戈铁马,鏖战中原的旗军的后代。在我的感觉中,他是个颇有些侠气的人,市井屠狗之辈,平日大家有什么缓急,他总会慷慨相助。邻居们修房搭灶,出力气活的总有他。母亲在他病时向我提起数年前他对家里的恩惠,那时弟弟还在母亲肚中,然被街道计生委得知讯息,要来抓人,风声鹤唳之际,母亲躲在老作依伯家中平安度过危机。滴水之恩,受者多年之后仍然铭怀于心,但施者却再也没听他提起。

 

听母亲说,老作依伯是个厨师。我并未尝过他做过的菜。但是小时候过年的时候,各家各户是自己做鱼丸的,我曾经蹲在他家门前,看他在砧板上剥鱼皮。他们家新做的热腾腾香喷喷的鱼丸,我也总能吃上一大碗。天晴的日子,各家会围在他家门后晒太阳,搓白丸,聊闲天,小日子就这么绵长地过去。

 

老作依伯是高个子,185CM左右,可是老作依姆却是个小个子,大概就155CM左右,我们家搬来二十多年,却从未见他们俩吵架过。邻里关系,唇舌相碰的时候也有,火药味也很浓,可是他们夫妇二人却从未与人红过脸。平日上街总见他们一起去,一高一矮,高度悬殊,可是那份相濡以沫,又是多少人羡慕的了。如今老作依伯先去了,小鸟依人的老作依姆大概是觉得孤单了。

 

我对老作依伯最后的记忆是去年国庆的时候。那时为了上班需要,我迫不得已学骑自行车,就在后院那条三米来宽的小路上骑。老作依伯的家就在小路边上。那时他大概已经得病了,却并显现症状,到了晚期他才去医院检查出来。中国许多老百姓就是如此。那时他搬了张凳子,在门口看我学车,看父亲在车后扶着,跟着跑得气喘吁吁。他跟父亲说,放手吧,让孩子自己学,你老扶着她肯定学不会。那大概是我听到的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前天他上山埋葬了,亲友们吃了他最后的丧酒。他没有太多的钱,在长乐这个暴发户满街的地方,他只是个普通的小百姓,但他的孩子还是按乡俗给亲友发了钱。其实不必。在酒桌上回忆起他的善良与正直,想起彭丽媛的那首《父老乡亲》。

 

老作依伯走了,人间少了一个好人,天上多了一个洁白的灵魂。



荷包蛋 @ 5/31/2009 8:37:53 PM 评论:4





白蛇

近日读了严歌苓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白蛇》,全书包括《白蛇》、《魔旦》、《冤家》和《拉斯维加斯的谜语》四篇小说,看后觉得这位旅美作家的叙事倒确实与众不同。

《白蛇》算是一部文革故事,关于文革的故事看过不少,写同性恋的倒是第一次看到。

故事讲述曾经获过国际大奖的舞蹈家孙丽坤不幸受到冲击,成为一连串帽子下的女人。在红卫兵几度压迫下,离开了舞蹈的孙丽坤磨光了所有的尊严,曾经让人深感距离,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女人,变成了“菜市场无数个胖胖的中年妇女中的一个”,可以“一边蹲茅坑一边往地上吐口水,像所有中国人民一样”。

可是徐群山出现了。

徐群山的出现唤醒了孙丽坤心中的舞蹈,唤起了她对于美和生活的热望,使孙丽坤重新找回那个跳白蛇舞的女人的美丽。

可谁知徐群山原来是“徐群珊”。一个从12岁起就迷恋上孙丽坤的女子。寄托了所有希望和爱恋的孙丽坤失望后一度精神失常,但最后妥协于这份暧昧的感情,却始终觉得有些恶心。

这份暧昧伴随她们走过文革,但这份恶心感却终于导致两人分道扬镳。

尽管徐群珊仍然会不远千里跑来看孙丽坤的舞蹈演出,孙丽坤也会不吝金钱跑去参加徐群珊的婚礼,但是两人的感情已经不再。

“白蛇”一舞在小说中意义颇多,原来川剧中关于二蛇另有一故事:青蛇迷恋白蛇,向白蛇求婚,两人定好比一场武,青蛇胜了,他就娶白蛇;白蛇胜了,青蛇就变成女的,一辈子服侍白蛇。

孙丽坤在小说中就是白蛇的化身,而徐群珊则自然是青蛇。

青蛇可以为了白蛇不顾一切,护卫白蛇盗取仙草,但白蛇终究不属于青蛇,白蛇终究归于许仙。

到最后,徐群珊送走了来参加婚礼的孙丽坤。

“她(孙丽坤)要上公共汽车了,见她(徐群珊)还站在那里,手插在裤兜里,愣小子那样微扛着肩。徐群山,她心里唤道。”

故事到此戛然而止,心中却不免惆怅,原来她爱着的始终是那个“他”,而不是默默守护的青蛇。

《魔旦》则将视角伸向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娇媚的男戏子阿玫,总让人想起程蝶衣,可是却没有段小楼,倒有一个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似乎对女性化的男人情有独钟,三十年前他喜欢阿陆,三十年后是阿玫。

阿玫爱上了芬芬,奥古斯丁想占有阿玫,要抛弃家人带走阿玫。

最后芬芬设局,奥古斯丁死了,死因也成迷。

在阿玫的故事中,始终有他的两个前辈阿三和阿陆的故事。

阿三、阿陆和阿玫隔了六十年的时光互相遥望,他们同样是有女性外表的男戏子,同样得到“关山第一旦”的称号,但遭遇各不相同。

阿三外表柔弱,实则内心倔强,终于在旧金山的同性恋者的追迫下,摔下树活活烧死;阿陆始终是一个模糊的人,关于他的故事几乎没有情节,只知道他长得像阿玫,而且是不明不白消失的,知道这个情节的人是奥古斯丁。三十年后,奥古斯丁盯上了与阿陆长得很像的阿玫。作者是否在暗示什么,线索却始终模糊。

《冤家》关注离婚女人顾南丝的情感历程。

由于感觉婚姻受骗,离婚后的南丝极力隔离女儿璐与前夫的联系,她刻意按自己的模样雕饰女儿,“如她所期的重版了她的青春”,设置种种障碍阻止两人见面,企图消除前夫在女儿身上的所有痕迹和影响,然而女儿按自己的方式长大,父女天性无法泯灭,到最后,女儿还是张家人,南丝纠葛一生,还是无法逃脱那场失败婚姻的影子。

到头来,谁是谁的冤家,谁赢了谁又输了,倒在车祸车子里的南丝看到璐“头朝地脚朝天地沿公路走去”后,心中不知如何感慨。

《拉斯维加斯的谜语》是一个关于人性和欲望的探讨。

偶游拉斯维加斯的老薛在赌场赢了数目不大的一笔钱后,引起了他对于赌博的狂热兴趣。他给自己制造谎言,把每个月所有的收入,全部用来赌博,然而他的赌博又极其克制,充满理智。他有固定的某天作为赌钱的日子,他为自己准备极其简省的三餐,冷静地赌钱,冷静地输光带来的钱,然后离开,等待下个月的薪水。

读完让我想起飞蛾扑火,输光了那条命的时候,也就是欲望停止的时候。

四篇小说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迷恋”。《白蛇》中徐群珊从12岁起就迷恋跳白蛇舞的孙丽坤,这种迷恋延续到插队、回北京,孙丽坤被折磨成一个平庸的妇人,徐群山宁愿抛弃自己的性别去追求她,最后黯然分离;《魔旦》中奥古斯丁对阿玫的迷恋,甚至到了可以为他遗弃家庭的地步;《冤家》中顾南丝对“张家人”的恨其实是对自身的一种悲切关照,顾影自怜,恨的越深,对自己所设下的幻境迷恋的越深;《拉斯维加斯的谜语》中,老薛克制而理智地迷恋于人性中的欲望,无法挣脱。

在四篇小说中,严歌苓的叙事方式都很特别。《白蛇》中通过官方版本、民间版本和不为人之的版本三种不同的叙事环境和叙事语言,对孙丽坤和徐群珊的故事进行结构,三个版本之间互相消解,读者愿意相信哪一个版本已经是无所谓了;《魔旦》中,小说的作者和叙事者是分离的,但是叙事者又并非全知全能,叙事者提供了故事的多种可能,作者作为另一个隐藏观察者补充叙事,至于那一种可能是真相,留给读者。而故事结局又扑朔迷离,奥古斯丁到底为谁杀死,阿玫最终结果如何,温约翰究竟是什么人,无人可知。《冤家》和《拉斯维加斯的谜语》中,结局也是开放的,顾南丝是否死去,母女二人的未来如何;老薛呢?他的故事又何去何从?

猜测固然吊人胃口,但是幸好我也懒。



荷包蛋 @ 5/27/2009 9:34:39 PM 评论:10





五月杂俎

接连下了两天的雨。温度从前日的35度降到26度。

 

能在五月这样临近仲夏的时候有这样的温度,真是不容易啊。

 

虽然舍友预言,因了这样的雨天,端午以后会暴热,然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听说近日还可能有暴雨。

 

福建东部这阵子大约是干旱,大学城某条供水溪流断流,上个星期生活区分区分时段用水,甚是紧张。

 

这几日的雨一下,应该对旱情有所缓解。至少不停水了。


  

这个五月过得甚是休闲,数数上班的日子,一个月七折扣八折扣,最后上班时间仅有十二三天,于是便觉得有满把的时间,走亲访友,逛街购物。

 

日前和阿广同志去看望彦家乖乖小师父。

 

这孩子长得真快,去年瞧他的时候,还只个把月,抱在手中颇觉新奇;今年已经一周岁多,满地欢跑,嘴里叫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认生,还不让人抱。

 

阿广对孩子甚是喜爱,我的喜爱却有条件。倘若孩子不哭不闹,淘气可爱,那便有耐心陪他(她)玩耍,倘若孩子哭闹不休,就真的要避之惟恐不及了。但似乎没有不闹的孩子,所以一直觉得将来倘有孩子,扔给父母教养最好,省事。

 

彦姐一年多在家研究的那些育儿经验大概还是颇有成效,孩子乖巧聪明,摔倒也不哭,自己爬起来。

 

没有结婚生子的人,与有孩子的人,实在颇有些代沟,我其实无法深刻体会彦和荣伉俪二人对于孩子每天进步一点的那份欣喜。正如许多同学同事有孩子后,整天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家中的孩子,搞得未婚一族简直插不上话,只好附和着夸夸人家孩子,然后赶紧跑掉。

 

不过觉得一家几口生活得其乐融融,感觉不错。


 

和小庄去逛街。

 

自从工作以后,我在大学城交通不便,她在出版社应酬加班不断,见面的机会极少。

 

从前在学校时每天傍晚吃完饭,到处压马路的机会是没有了。

 

周末好容易她加班完,拨冗陪我逛街。

 

可怜我天生不是逛街的料,走了两个小时就已经脚板其痛,只有坐在人家商店的板凳上歇脚的份了。

 

在大洋看中两条夏季新款的Scofield连衣裙,一条粉红,一条白蓝。粉红的试穿甚是可爱,小庄说穿起来像小公主一样。白蓝的风格就端庄一些,上班白领族可能适合。两条裙子都只剩下M号。

 

终于没买。

 

同时庆幸自己没办信用卡是非常正确的,否则2800的大米就没了。

 

只是心中颇为恋恋不舍。

 

常常如此,要克制购物欲总是需要勇气。

 

我其实不想月光的太严重。

 

后来想想,同事中从来没有人穿这么贵的连衣裙,即使买了,估计也穿不了几回。

 

算是给自己找个安慰的借口。

 

甚好。


 

开馆一月有余。

 

馆中生活甚是平静。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馆长大概觉得我等太闲,突然要求每周提交一篇书评。

 

从小到大,书看了不少。书评却写得不多。

 

大概都是让老师吓的,看本书就要写个读后感,看书的时候很有些感觉,但是写读后感的时候就干巴巴的憋不出什么字来。

 

大学时候学校有个书评和影评的刊物,叫《读书与评介》,看了文章以后那个叹哪,同样是看个《天堂电影院》,人家影评写了万把字,从影片内容到电影理论,真把人看得一愣一愣的。至于书评,一篇作品加上“结构”“解构”“后现代”“意识流”“第四堵墙”等诸多文艺理论,基本就没打算让人看懂了。

 

可是图书馆的书评,是面向广大学生读者,基本要求通俗,所以心中还挺安定,想着去哪里剪切粘贴一番,到时候在网站上随便挂两天,也就是了。

 

可是等了两天,竟不在网站挂出。想起馆长曾言,馆内书刊介绍要在院报上占一分量,不禁出了一头冷汗。

 

院报!那可是直接送给校领导看的,要是弄得太离谱,那实在说不过去。

 

说不得,只好老老实实地去研究研究书评该怎么写了。


 

本周院运动会。

 

教职工和学生一起比赛。

 

馆中数人都报名。

 

我自是敬而远之。

 

突然早上接到一个电话,对我说,你要不要报200米接力,和学生跑,200米就好。

 

额滴神哪~~

 

打从大二上完最后一节体育课后,我就再也没有系统地锻炼过。

 

200,和同事跑跑还有些心虚;和学生跑,还是算了吧。

 

一句话推辞:我从小到大体育都是全班倒一呢。

 

基本没撒谎。大学那年好容易发现,班上居然有人体育比我更差,心里那个高兴的,简直就没法分享了。

 

想想真是感谢历年体育老师,好歹都给我弄及格了。


 

《越狱》出终极版。

 

追了许久,终于等到结局,真是喘了一口气。

 

然感慨,中美导演难得都想到一块去了。

 

中国最近热传的《潜伏》结局:余责成去台湾继续潜伏,翠平在大陆抱着刚出世的女儿。海角天涯,永如参商。

 

越狱》Michael Scofield神秘死亡,Sara领着孩子来扫墓,天上人间,相会何期。

 

大概是全球金融危机,加上猪流感,都有些伤感。

 



荷包蛋 @ 5/19/2009 9:53:33 PM 评论:6





公案逻辑

大概是近年来关于狄仁杰的电视看多了,一时对这个古代神探颇感兴趣,刚好最近的读书计划是公案小说系列,就顺手摸了本《狄公案》来看看。

 

脑子里还留着梁冠华那慈祥的胖乎乎的圆脸,一翻小说,那个诧异呀,心想,怎么差这么多。

 

一心为社稷为黎民苍生的主题还是没变的,变的是手段。

 

且说某日狄公为了查一桩杀人命案就去民间暗访,这一访访到一户人家里,那户人家成员是毕老太和守寡的小媳妇周氏,以及一个哑孙女。男主人,即毕老太的儿子毕顺,某日端午看完龙舟回来突然暴毙。而刚好,他们家小媳妇长得甚是美丽,“但见那个媳妇年纪也在三十以内,虽是素妆打扮,无奈那一副淫眼露出光芒,实令人魂消魄散。”

 

古代女子三从四德,长得太美估计就是红颜祸水,老公年纪轻轻,突然暴毙,显然就是有奸夫,肯定就是谋杀亲夫。

 

一个逻辑形成。

 

当时狄公未有任何确切证据,全凭猜想,就把那美貌周氏提到公堂,直接问她:“为什么存心不善,与人通奸,反将亲夫害死?”

 

偏那周氏不肯承认,那就直接打,“拼着这一顶乌纱不要,任了那残酷的罪名,看你熬刑抵赖?”,先是“鞭背四十”,再是“夹棍伺候”,直把人打得半死。

 

看官注意,这完全凭一个猜测,就先这么打法了。其时毕顺未被开棺验尸,奸夫未明,全凭老狄的第六感。那周氏倘若就这么认了,那还替狄公省事了,偏她不认,就棍棒相加,企图使她认罪。但是谋杀亲夫,罪当凌迟,周氏也不是傻子。

 

幸好最后证明,老狄的第六感正确,果然有奸情,用的是一根绣花针(后来也有铁钉等版本)。不过万一,万一推断错误,那周氏的打可是白挨了,那就是另一版本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了。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有狄公那么准确的第六感和运气。

 

《老残游记》里有个刚弼,也是擅长逻辑推理。

 

某年月日,有个齐东镇的贾家死了十三口人,“没有一个受伤的人骨节不硬,皮肤不发青紫,既非杀伤,又非服毒”,这可怎么办?

 

恰巧发现桌上有月饼,月饼有毒,而月饼与贾家的一个小媳妇贾魏氏有关系,一个奸夫淫妇谋杀亲夫的逻辑马上形成。

 

那个“清廉得格登登的”刚弼,一来就把“那魏老儿上了一夹棍,贾魏氏上了一拶子。两个人都晕绝过去,却无口供”。

 

魏家管家怕主人受苦,拿了钱去打点,可惜碰上刚弼这么个不收钱的,反使了招“引蛇出洞”,坐实案情,逻辑明晰:“倘若人命不是你谋害的,你家为什么肯拿几千两银子出来打点呢?这是第一据”;“倘人不是你害的,我告诉他照五百两一条命计算,也应该六千五百两,你那管事的就应该说:‘人命实不是我家害的,如蒙委员代为昭雪,七千八千俱可,六千五百两的数目却不敢答应。’为甚么他毫无疑义,就照五百两一条命算帐呢?是第二据。”

 

然后继续用刑,“先拶贾魏氏,只不许拶得他发昏,俱看神色不好,就松刑,等他回过气来再拶,预备十天工夫,无论你甚么好汉,也不怕你不招!”

 

可怜贾魏氏,还得捏造出一个奸夫来满足刚大人的逻辑推理。六千金买得凌迟罪,全家终于就这么山穷水尽。

 

这正是刚弼不如狄公之故了。狄公打是打了,好歹还实地考察一番,最后派出一堆得力干将,终于抓住了真凭实据,证明逻辑推理的正确性。而刚弼之流,则自我想象一番,就完成了政绩。

 

实际上都有点“屈打成招”的意向,狄公打对了人,就是清官;刚弼打错了人,就是贪官酷吏。中国老百姓其实是非分明。

 

不过我常替狄公捏一把冷汗,打错了怎么办?

 

人生在世,总有犯错的时候。

 

可是无论正史野史,总是一派好话,“天下桃李悉在公门”。大约中国古代清官太少,刚弼玉贤之流太多,于是就不免理想化,所谓“水涨船高”是也。

 



荷包蛋 @ 5/13/2009 11:14:04 PM 评论:5





灭绝师太

我大概是甚不喜欢灭绝师太,以致于每每看《倚天屠龙记》,看到范遥为救六大门派向鹿杖客骗取解药时,说的一通话:“峨嵋派掌门灭绝师太和我交情很深,那个姓周的年轻姑娘,是我跟老尼姑生的私生女儿。求你赐予解药,并放了这两人出去。郡主面前,由老衲一力承当。倘若牵连于你,教苦头陀和灭绝老尼一家男盗女娼,死于非命,永世不得超生。”总是忍不住捧腹大笑。心想,这灭绝老尼也有被人揶揄到这份上的时候。

 

不喜欢灭绝。原因有很多,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她的极端。一个女子能做到既“灭”又“绝”真的是离被人喜爱有太大的距离。看了些网友们的评论,居然从金大侠那“草蛇灰线”般的叙事中,剥离出灭绝与其师兄孤鸿子的初恋情节,不论两人当年是否有一腿,然总有茅塞顿开之感,慨叹众人太有才的同时,也不禁感慨自己愚钝。正所谓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灭绝了。

 

从前学生中流传一句话:大专女生是黄蓉,大学女生是赵敏,研究生女生是李莫愁,博士生女生则是灭绝师太。自然还有其他版本。话虽然对后两者非常不公平,然而无形中承认了一点,那李莫愁终究还是比灭绝可爱一点。至少拿着浮尘替郭襄赶蚊子那一情节,在灭绝身上是没有见到的。

 

我第一次看《倚天屠龙记》,看到灭绝带领峨眉众弟子上光明顶,杀人如麻,心中直是发毛,后来看了数次,还是觉得心惊。

 

印象最深的是那回灭绝师太使倚天剑杀锐金旗众人:

 

“灭绝师太却恨极了魔教,兀自挥剑狂杀。倚天剑剑锋到处,剑折刀断,肢残头飞。”后来明教人不肯投降,灭绝师“长剑轻轻一颤,已将他的右臂斩了下来”。但是偏人家还不降,“灭绝师太愈益愤怒,刷刷刷三剑,又斩下三名教众的手臂”。然后徒弟接着上,“静玄杀得手也软了,回头道:‘师父,这些妖人刁顽得紧……’意下是向师父求情。灭绝师太全不理会,道:‘先把每个人的右臂斩了,若是倔强到底,再斩左臂。’静玄无奈,又斩了几人的手臂。”

 

不知道金庸对灭绝是不是有点讨厌,感觉把这个所谓的正道中人,写得比魔教还可怕,还冷血。可怜郭靖一生行侠仗义,为国为民,临死铸把倚天剑传给女儿,倘若知道倚天剑造下如此杀孽,不知郭大侠在天有灵,作何感想。

 

张无忌纵然得胡青牛真传,也无法使锐金旗诸人断肢重生。

 

倒让我想起毒手药王来,他的弟子程灵素曾经转述先师的话:“本门擅于使毒,旁人深恶痛绝,其实下毒伤人,比之兵刃拳脚却多了一层慈悲心肠。下毒之后,如果对方悔悟求饶,立誓改过,又或是发觉伤错了人,都可解救。但若一刀将人杀了,却是人死不能复生。因此凡是无药可解的剧毒,本门弟子决计不可用以伤人,对方就是大奸大恶,总也要给他留一条回头自新之路。”

 

此等境界,非灭绝所能体会。

 

正道人士用所谓正义之法来衡量,与之相反的就是魔教妖人,要么就是“黄老邪”一流。只是那“法”带有许多主观性,便如灭绝师太的斩妖除魔,“剑底不诛无罪之人”,可是她所斩的倒有大部分只怕可以称作“义士”。

 

当年郭靖在华山顶上茫然,觉得武功练了有什么用,忽听洪七公教训裘千仞:“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化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

 

这番话虽然让裘千仞“气为之夺”,但是洪七公所说的“法”,与灭绝师太的“法”,应该是同一系统。只是一个用得看起来更加坦荡罢了。

 

相比金庸,古龙笔下的许多正面主人公都是不杀人的。

 

楚留香一生从未杀人。

 

李寻欢却是杀人的,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的杀人哲学,和洪七公的类似。

 

可是叶开却不杀人。

 

荆无命最终承认自己不如李探花,原因是路小佳只懂得杀人,可是叶开刚才出手三次,却都是为了救人的命。

 

后来古龙说,刀本是用来杀人的。懂得用刀杀人并不困难,要懂得如何用刀救人,才是件困难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古龙受了什么思想的影响,特别慈悲?

 

当然,要灭绝用倚天剑救仇人,实在是无可想像。

 

不过,从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起,江湖风云数十载,武林中也只有这么一个灭绝师太而已,无人可以取代。

 

金庸之功。

 



荷包蛋 @ 5/9/2009 10:12:05 PM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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