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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不能白死。”2008年1月10日,一位网名为“撒加的橡皮鸭”正是基于这种心态在天涯网上发表了《哀莫大于心死,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BLOG日记》,文中摘引了一位因丈夫出轨而轻生的女子——姜岩,生前在博客写下的一步步走向死亡的心路历程。
这位自称死者朋友的网友讲述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她31岁,丈夫28岁,结婚两年。小三23岁,是她丈夫公司的同事。10月份,她已经决定了要走这条路,锁了自己的BLOG,直到自杀之前,才重新打开。12月27日她服药自杀,被救了回来,亲人陪护着。可是在29日,服药40个小时后,她又从24楼跳了下去。
记者在论坛上看到,许多言论都直指死者丈夫王菲的出轨是害死妻子姜岩的直接原因,不少网友甚至通过发出人肉通缉令公布王菲家庭地址、第三者东方(小三)住址;也有许多网友认为姜岩太傻,应该再坚强一点,毕竟生命可贵,无论是对父母还是社会,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记者昨天登录了姜岩的博客,从文章内容到循环播放着的《HIM - Join Me In Death》,整个博客弥漫着死亡的恐怖。
姓名:姜岩
事件:两度自杀
■2007年12月27日,吃下300片安眠药。
■40个小时后,跳下24楼。
原因:认为丈夫王菲爱上同事小三
姐姐开博祭妹
王菲坚持要离婚
1月11日,在姜岩自杀后的第13天,姜岩的姐姐在网络上开了祭奠姜岩的博客。
“1976~2007,31年,她在这个冬天选择了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在之前的两个月,她关闭了自己的MSN空间——北飞的候鸟,一直到自己离去之后,才再次开放,而我们能看到的只能是她在这两个月里面的挣扎,也曾有过希望,但最终仍然绝望,哀莫大于心死。“这里是祭奠她的地方,也是希望能够替她讨回公道的地方。”
据介绍,2007年10月21日,王菲和姜岩摊牌,说他喜欢了别的女孩,要和姜岩离婚。10月28日,姜岩关闭了自己的MSN空间,开始计划死亡。到她去世的两个月里面,她的心情,全部都记录在这个空间里了。直到她离开,空间才再次开放。
11月11日,王菲离开家,带走了身份证、户口本和存折。11月28日,姜岩去王的公司找他,他坚持离婚。12月27日晚,姜岩的一个网友找到姜岩姐姐,说打姜岩的手机一天都关机,感觉不太对头。
当天姜岩服食了300粒安眠药,而且情绪激动拒绝接受医院治疗,两次被送往医院,“我们一直谈到凌晨快4时,她后来答应我说,不会再做了。12月29日,姜岩醒了后,再与王菲发生口角,当天晚上21时45分,在距离第一次自杀40个小时后,趁家人不注意,姜岩选择跳下24楼。
那天晚上后,王菲再没露过面。王家对尸体处理太草率,让姜姐无法接受。因为葬礼的事情意见不一致,王家最后找了律师与她谈。
事件最新进展
王菲或提侵权诉讼
1月11日,王菲所在的盛世长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刚刚获悉公司员工王菲的妻子不幸去世的消息。对此,公司全体员工深表悲痛与哀悼,并向王菲妻子的家人致以诚挚的慰问。在得知此事原委之后,公司即决定让王菲、东方两名员工暂时停止工作,以妥善处理此事。其后不久,他们两人即向公司提请辞职,公司已予以批准。
1月12日,天涯网出现一篇《随着警方、网络监管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介入,真相会很快澄清》的澄清帖子,帖子从男方的角度来叙述这件事情,认为男方的离开完全是女方的责任,却全然没有提及第三者的事情。
1月13日,姜岩的姐姐通过一家网络媒体表示,她只想把姜岩的后事办好!而针对网上出现的澄清的帖子,姜岩的姐姐说,“他们居然找我们打官司,还想把第三者的存在都抹杀掉”。
王菲的委托律师赵延方告诉记者,原本有一个初步补偿死者家属的意向,但在双方没确定协议内容的情况下,死者的姐姐就在网络上发表个人看法。于是王菲临时决定中止通过律师与对方的谈判。
对于姜岩的姐姐在网上发帖的行为是否会提起侵权诉讼,赵律师说目前正在取证阶段,这主要取决于王菲。对于本报对王菲的采访要求,王菲通过律师转达婉拒,并表示或会在适当的时机澄清。
社会学家点评
网民应动口不动手
北大研究社会学的学者夏学銮认为,“姜岩事件”从死者事前的预告死亡本身并不代表她真的想自杀,更多是发表一种自杀警告,她可能在期待别人,特别是她丈夫的阻止挽救,从某种意义上是死者在对丈夫做最后的检测。
夏学銮认为,如果死者丈夫提前知道妻子的自杀预警,而根本听之任之,本该采取人道主义立场,却在两个月没有关心也没采取任何行动,实际上是失责。因此从这种意义上看,他受到网友批评是有道理的,尽管有些网友观点可能比较偏激,丈夫对妻子死亡负有道义责任。
著名社会学学者郑也夫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则认为,这件事的最大个性之处在于通过网络全方面放大了事件,成为一个供社会讨论的话题。
周孝正认为,每年200万自杀者,最后自杀成功28.7万,不是这个事有多特殊,关键是被放大了,包括死者本人在内,所有了解她故事的人,一齐通过网络立体展现她的故事和心理,最终将一个生命消失的故事震撼表现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网民因为少见所以多怪。对于网络暴力的说法,周孝正教授认为,网络本身就是人人都有表达权,公众有权评论别人的生活,表达并不包含正确错误。“语言暴力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概念,语言没有暴力。你有权不看,但君子动口不动手。” 转自:http://www.etao8.cn/Display.asp?id=1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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