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mest invite to you for this year's musical by my church. I'll be singing in the choir. Quite insignificant really but important nontheless. (What a contradiction! haha)

Please reply if you could come.

1. Yes or No.

2. If yes, when?

Looking forward to seeing you there! :-)

Merry X'mas!

cactus 发表于 12/17/2008 10:08:41 PM 评论:4
 
为什么我这么笨这么糊涂需要睡这么多
cactus 发表于 6/17/2008 8:09:11 PM 评论:6
 

有一只小猪,她的名字叫一一。

一一因为身体不舒服去看医生。结果,对医生姐姐描述了不舒服的症状后,医生姐姐要一一去见脑科专家。Neurologist!一一没有想到她的问题要专家才能看。一一更没想到她居然要见脑科专家。

不过,一一一转念,想到让病人见专家应该是很多普通医生喜欢使的伎俩。不够自信呗。还记得那次右脚不小心扭伤,医生阿姨立马让一一上医院急诊部门么?在寒冷的急诊部门等了若干个小时,拍X光,包扎。那个医生哥哥盯着一一的片片看了半天,神情凝重地说“不太确定是不是骨裂”。那到底是不是啊?包扎过后护士姐姐给一一推来一个轮椅,嘱咐一一要小心摆好脚。医生说最好买副拐杖。一一不知道什么是骨裂,而且因为在急诊部里等得几乎全身麻痹,包括大脑。看着医生哥哥和护士姐姐的认真模样,以为自己的脚一定已经病入膏肓,连忙买了拐杖。后来呢,阿杰大哥来探望一一,一看一一单脚跳来跳去的模样就一语道破天机:“娃哈哈,你这个样子怎么是骨裂?你不知道骨裂是很严重的,一碰到就会嚎啕鬼叫的那种吗?”一一才恍然大悟,国家不是提倡提高服务素质吗?急诊部的哥哥姐姐们一定是服务态度太好,好得过火了。后来那副拐杖倒是用了一次,结果,用起来比不用要痛苦上十倍不止。幸亏一一想得开,就当丰富生活经验吧。一定有许多人从来没有机会撑拐杖。你有吗?有吗?别回避,你一定没有。

哎呀,一跑题就跑得这么远。还有那次,一一耳有点聋,又去看医生阿姨。医生阿姨难得自信一回,说不用担心不用担心,只是耳屎堵住耳朵而已。说得一一怪不好意思的,马上解释,哦,是啊,我的耳朵是常年潮湿的那种。结果,医生阿姨把我送去护士阿姨那里。护士阿姨拿着一个大针筒模样的东东,往一一的耳朵里直灌水,说是这样就能把耳屎给逼出来。结果,灌啊灌啊,灌得护士阿姨腰酸背痛,墙上的钟啪嗒帕达地说要下班了。这时,一一已经被水灌得几乎要失聪了,竖着耳朵终于听到护士阿姨那坚忍不拔的声音“明天继续吧”。第二天,一一又来见医生阿姨,死活也不肯被送到护士阿姨那里去。医生阿姨只好让一一去见五官科专家。一一以为自己一定是重病缠身,后悔平时没有好好做运动强身健体。结果,这个五官科专家叔叔可厉害了。虽然一一一直抱怨头重脚轻,严重失聪,说得连桌上的小布熊都觉得一一一定是得重病了,但是五官科专家叔叔仍是很自信地说没问题的,我保证你过一会儿后就没事了。后来,叔叔用了一个很神奇的小小吸尘器把一一耳朵里的脏东西全都吸出来了。一一真的神奇般地恢复了。一一很开心,要是医生阿姨早点让一一来看五官科专家叔叔该有多好啊。

哎呀,又跑题了。医生姐姐说一一有偏头痛,要开止痛药给一一。一一不知道偏头痛是什么玩意儿,只知道妈妈每次一偏头痛就只能躺在床上睡觉,但是一一的头一点都不痛。一一对这个医生姐姐半信半疑。医生姐姐解释说偏头痛有很多种。一一说那我的这种不需要止痛药。脑科专家当然还是要去看。问诊时间定在八月底。一一看了看日期,咂舌。瓦,离八月底还有三个月。如果这三个月有什么问题怎么办?柜台的姐姐说,那就去急诊部。一想到寒冬腊月似的急诊部,一一忍不住打了两个寒颤。

回家后,好学的一一上网查了一下偏头痛的类型。瓦,偏头痛真的很多种,一一觉得等她看完全部后说不定就真有偏头痛了。尽管如此,一一还是冒着生命危险,耐心地读了下去。结果,读一个排除一个可能性,直到最后也没有哪一个偏头痛的类型有一一所具有的症状。

一一不甘心,打电话给曾经是医生的尔尼斯,把自己的症状描叙一番。结果把尔尼斯搞得一头雾水。说得越多,尔尼斯越觉得一一的症状是个谜。尔尼斯觉得一一想象力太丰富了。

一一开始自我反省。难道是我说得不好么?你问我有什么问题,我说我觉得我右边脑袋不舒服。你说是怎么样的不舒服,我难道能把感觉传染给你么?于是一一较劲脑汁,终于想到很好的答案:就是好像脑袋里有一团棉花,感觉有点重重的,有的时候有点痒痒的;又好像这一半脑袋被放进烤箱,感觉有点闷闷的,有的时候有点微痛;又好像有个小孩住在里面考试,做错了题目用橡皮擦擦我的脑袋。还有,右边身子有点麻麻的感觉,好像有电流经过。一一强调:我不知道右边身体和右脑袋的不舒服是否有关系。

显然,医生姐姐觉得脑袋和身体有关系。

可是,一一突然想到,右边身体不是左脑控制的么?我右边身体不舒服和右脑有关系么?

一一觉得很气馁,她想:医生不是应该帮助病人找答案的么?我说我脚后跟有个伤口,我又说我的手有点痒,这两者就一定有关系么?脚后跟的伤是穿新鞋穿出来的,手痒是因为被蚊子咬了。

那么,这个专家还要不要见哪?一一的爸爸听了一一的话,觉得医生姐姐太荒唐。一一决定观察一阵子再说。一一觉得即使要见专家,也要见五官科的专家。至于为什么,一一自有她的道理。要细说的话,两天两夜也说不完。长话短说呢,就是一一的鼻子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给她制造很多麻烦。

瓦,真是麻烦。

cactus 发表于 6/4/2008 7:03:54 PM 评论:2
 

主要原因是觉得我的相机赋闲太久了,而且不久前买了新的充电电池和memory stick。

于是拿了相机左拍拍右拍拍。希望电池快快用完。这样我就可以用另一副充好电的电池。

今天yw终于决定换掉那个mouldy的衣橱。也!新的衣橱。

有闪光灯。

没有闪光灯。

 好像两个色彩都有点失真。准确地颜色自己琢磨。恩。这不重要。可能蓝莓同学会稍微关心一点。哇哈哈。

新添置的小娃娃。买的时候只觉得还蛮可爱的。后来有点后悔。因为占位子。最近正在拼命丢东西。我强烈渴望一个整洁的环境(偶似乎变得有点不像偶了?!以前东西总是很乱很乱的。蓝莓可以作证。哈哈。)。丢丢丢。东西少了就干净了。这几天想或许教书的时候能用到。

不过说起教书。我从来就不知道原来我这么喜欢小孩子。娃哈哈。尤其是低年级的小朋友们。超级可爱的说。所以呢,对于教书就很愿意投资。除了买了一些教学法的书外(The first days of school,这本书特棒,老猫同学可以参考),还买了以下一些东东。钱包流血。希望学生们可以给我一点安慰。

首先是一些工具书。

 这本还行,目前还没用过。

powerpoint presenter.

 牌子我涂了。

portable microphone.

其他的投资以后有机会再分享。现在介绍两本新买的书,与教学无关。

 老毛,这本书老早以前就想看了。一直想着可以借,可是最终还是自己买了。

这本,看到的时候觉得很感动。宋尚节是著名的基督教传道人,偶的老乡。日记里写了很多我熟悉的地名。原来我的父老乡亲中曾经有那么多那么好的见证。感谢主!

从去年十二月开始清理我的书。已经丢掉送掉或卖掉很多了。两次扛了很多书到百胜楼卖书。结果一次卖了10刀,另一次只卖了5刀。一本本20余刀买回来的书被几毛几毛地贱卖掉。呜呜呜。又理出几本书想送人。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要。

 这本是生日礼物。其实不应该给。但是但是,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空间太小。

 一本英文诗集。

大学期间很爱的一个剧本。

没有书拉。

最后来一张压轴照片。娃哈哈。

 

 

cactus 发表于 3/12/2008 9:03:44 PM 评论:20
 

哇。若干月来第一次在博客风发表博客。 

猫儿同学生日要怎么庆祝?

A. Kbox +  an afternoon tea together

B. A meal together

C. Outing to somewhere scenic

D. Others, pls. specify: ___________

征求一下大家(包括寿星)的意见。

蓝莓同学回来后我们给你补上呀。:-)

cactus 发表于 1/15/2008 9:50:01 PM 评论:17
 

博客这个新玩意儿,是猫儿同学介绍的。认识她这么久,猫儿同学总是走在科技的最尖端(至少在我看来啦)。不过,现在似乎应该是猫儿同学的家猪同学稍微厉害一点。

最初(2003年吧),开的博客都是属于隐私的。读者也只有几个有博客的好朋友,或是经常上网的好朋友。写的是流水帐和一些平时说出来会有点不好意思的东东。直到有一天,发现博客这个东东要保持绝对隐私是不可能的。于是开始写公开博。

发泄,表达,分享。

自得其乐。于是,博客越开越多。不同的心情,不同的朋友,不同的内容。

最终,只有最多读者的写得最多。

结果,分享越来越多。发泄和表达越来越少。

顾虑也开始多一点。

昨天半夜醒来,在床上辗转反侧很久。睡不着。

毕业了,有太多变化。下个星期一(正式开始领薪水的日子)是个新的开始。

前几天和猫儿同学说了,不知为什么,最近总是想停止写这个博客。

这一两天,感觉越来越强烈。

这个从2004年11月开始写的博客,也可以告一个段落了。

蓝莓同学及其他一些同学,会不会掉眼镜?

这里记了很多大学几年来的琐碎事情。虽然不是我最初想象中我的博客应该记载的东西,但是看着以前的网志,也能想起一些美好和不美好的回忆。

发觉博客(写博读博)占据了生活中很多的时间。

我知道我是时常会手痒痒想写字的人。我也是偶尔很有表现欲地想认识很多人的人。不知道这样的网络寂寞我可以忍受多久。

可能会开辟新的博客。我也不知道。

不过,这个博客,拜拜吧。暂时与否。未知。

大家,接下来不一定会很经常到你们那儿去串门了。

最后,贴一张星期二在一天桥上拍到的照片。这个人穿着这件T-shirt在我面前晃悠了好一会儿。

cactus 发表于 6/15/2007 3:04:08 PM 评论:17
 

晚餐是心爱的卤猪脚。

想起我一直以来说的一句话:我对吃的东西不是很感兴趣,并且不能很确定地告诉你什么是好吃的。

还是wuvist一语道破天机:有比较才知道什么好吃。(虽然上个星期六他刚说的时候我没啥反应。今天闲着的时候突然觉得有道理。)

想想。

我的不感兴趣导致了我对吃方面的知识缺乏。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学校Arts Canteen,酿豆腐是有名的。慕名试过后,没觉得有多好吃,因为之前在Macpherson吃过很好吃的。后来又在很多地方吃了酿豆腐,才知道为什么arts canteen的是好吃的。

无独有偶。今天早上看电视刚好看到这一幕。导演和男主角在选新剧的演员。导演说,这个不错。男主角瞄了她一眼,嫌丑。导演说,有比较才知道。说完,对着一群参选人吼道:“美女!”一群人刷刷刷转过头来。男主角茅塞顿开。

所以,哪天我对吃突然感兴趣了,说不定就可以和wuvist PK了。

我的味觉,冤枉你了。


若干年前,我和大我一岁的丹丹坐在父母面前喝茶。妈妈对丹丹妈妈说,看看丹丹喝茶的姿势多优雅,不像XX(我)毛手毛脚的样子。

最后,两个妈妈得出结论:等我长得像丹丹一样大的时候,也应该会像她一样优雅吧。

问题是,一直到今天,我还是毛手毛脚的。

clumsy。

去办手续。丢三落四。

好不容易,到我了,东西都塞进包。这样就不会掉了。坐在柜台前。包往身后一搁,却忘记椅子靠背的下半边是空的。

哗啦。

与此同时,“你的XXX呢?”,一点都不友好的男柜台员问。

我急忙抢救我的包。


谁,明明是shui,为什么大家都念shei(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

cactus 发表于 6/13/2007 7:41:28 PM 评论:13
 

想做的事情太多。

如何取舍?

想想。

cactus 发表于 6/12/2007 10:38:45 PM 评论:6
 

一个朋友出的欠扁题:

三毛有三根头发。有一天,他把中间那根头发拔了。为什么?给你五秒考虑。

5。

4。

3。

2。

1。

答案:因为,他想要中分头。

小时候,我的发型大概是这样的(下图的左边):

右边是15岁至19岁的发型。

娃娃头是妈妈喜欢的。

今天,理发师给我剪了妈妈喜欢的娃娃刘海。我还满意。只是有点不习惯。留了好久的分叉终于不见了!也!

cactus 发表于 6/11/2007 7:30:22 PM 评论:13
 

我得电脑又出问题了。

好像还是同样的老毛病。硬盘问题。现在用的是蓝莓的电脑。

看了一点《快乐男生》。

发觉陈楚生的声音真是好听。好好听啊。  

阿穆好帅。可惜被淘汰了。觉得他的锐气已经被比赛消磨了不少。听他说话,不是一般的谦虚啊。

cactus 发表于 6/9/2007 10:31:57 PM 评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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