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者
“说了你又不听,听又不懂,懂又不做,做又做错,错又不认,认又不改,改又不服,不服也不说,那叫我怎么办?!”

【乱弹】部分形式

有的时候在想……语言/文字是否要添加多一种语法……就好像英文的复数形式区分开来单个与多个一样……我觉得还需要多一种“部分形式”……用于区分全部与部分……

就好像……柏杨当年说:“丑陋的中国人”……很多人闻过则怒……丫的,你怎么可以把所有的中国人都说成是丑陋的?!

如果中文有部分形式……比方说,使用繁体字便代表是“部分”……简体字则代表“全部”……那么“丑陋的中國人”也许就不会让國人看了就很愤怒,以致于完全不去细看柏杨究竟说了些什么……

你看……上面“國人看了就很愤怒”这句我又用了“部分形式”……当然,我也完全可以写“部分国人看了就很愤怒”……

可是,真的有这必要么?

看了無數无谓的争论就是在折腾“部分”与“全部”……讲的人一时口快忘了加“部分形式”便被人(怎么辦?繁體的人也是人)抓住小尾巴打……

当年曾经在华新上贴过跟一个SM2学生的聊天记录……我们这sm1/sm2学生说sm3学生如何如何……然后很多人看后就怒了……说你们怎么可以把所有的sm3都说成那样……拜托,朋友间聊天,也是要严谨的加上“部分形式”么?

这使得爭論变得很无趣……我們都是大人……知道“世事无绝对”、不能“以偏概全”、了解“部分不代表全部”、清楚“总有一小撮人”……

探讨东西……表达东西……大家说的是绝对的全部还是大多数又或者是部分……大家心理都有数……实际上,我们很少会使用“绝对全部形式”……

中文没有“复数形式”……我們一样能够清楚无碍的沟通……同样,我相信不需要一个“部分形式”然后我們才能沟通……

PS:To某知道偶在说给你听的猫,偶这blog不是因为你,想写很久了……千万表再次反应激烈……巧合而已~

70457|部分|全部|讨论
问天 @11/24/2008 1:29: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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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在 11/24/2008 10:02:31 PM 说:

“有自己的道德追求,让自己去遵守就好了…强迫别人也来遵守,这是不厚道的”
很赞同。然而好为牛虻并不是“强迫”别人遵守自己的道德,而是指出、刺激对方。你指出攻击别人的不严谨是错误的,并不代表你强迫谁不要攻击语言的不严谨。

“如果不能识别,就应该回去修炼几年再出来混……”
1、能识别的人不须修炼,不能识别的人不知道自己不能识别。
2、如果这是你的自我要求,你自己遵循便是,为何还要对别人有所要求?

至于“思辨”和“废话”,你我定义不同,不讨论。
Wuvist 在 11/24/2008 9:43:55 PM 说:

“表示部分并不需要形式变化,只需要一个定语或状语。中文如此,英文亦如此。本来这样的语言就是存在着的,何乐而不用。”
难道,我们需要把这个小品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209580.html 里面的男人、女人都加上定/状语吗?

"要杜绝思维惯性,最好的做法就是寻找别人言语中的不严谨,一来锻炼自己的思维,二来可以做那个人的牛虻。"
呵呵…最好的做法当然是寻找自己言语中的不严禁…能够看到自己,自然更能看到别人…好为人牛虻是不对的…有自己的道德追求,让自己去遵守就好了…强迫别人也来遵守,这是不厚道的…

“为自己的不严谨寻求借口甚至是冠冕堂皇的理由。”
咱只是讨论、交流,不是写论文…公开的论坛帖子、blog,都不是学术论文…

“4、深思熟虑而说出的话决不是废话,它至少是思辨的成果。”
思辨的结果不可以是废话咩?当官的讲上几个钟头废话,稿子也很不容易写的…

我不认为讲话写东西不严谨是优点或者是值得推荐……实际上,我自己写blog用词用字就一直很注意……

我写这篇,是想要反对在讨论东西时,抓住对方言辞间的不严谨进而攻击,我认为这不是正确的讨论态度……

我说的是讨论…法院打官司,那自然是要字字斟酌……

咱都不是小屁孩,如果说,我们连对方能否了解“generalization”“stereotyping”都要质疑的话,这是瞧不起人…

“generalization/stereotyping都应该是每个人都能够识别的问题。”
如果不能识别,就应该回去修炼几年再出来混……
弦外之音 在 11/24/2008 7:52:19 PM 说:

“知道什么人说什么话是什么意思”,我以为这也是我们去受教育的一个目的。
濯 在 11/24/2008 1:32:40 PM 说:

看个热闹

“generalization/stereotyping都应该是每个人都能够识别的问题。”
无法苟同。这里“每个人”应该不是部分说法吧。
某知道你在说给我听的猫 在 11/24/2008 3:09:29 AM 说:

1、generalization/stereotyping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识别的。即便如此也不需要“部分形式”。表示部分并不需要形式变化,只需要一个定语或状语。中文如此,英文亦如此。本来这样的语言就是存在着的,何乐而不用。

2、你相信大家有足够的思维能力杜绝思维惯性,但这能力不是你相信就有的。要杜绝思维惯性,最好的做法就是寻找别人言语中的不严谨,一来锻炼自己的思维,二来可以做那个人的牛虻。

3、比起习惯攻击言语不严谨,更可怕的是为自己的不严谨寻求借口甚至是冠冕堂皇的理由。

4、深思熟虑而说出的话决不是废话,它至少是思辨的成果。
Wuvist 在 11/24/2008 2:44:32 AM 说:

“这是可怕的思维惯性”
我相信大家都有足够的思维能力去杜绝这种惯性。

generalization/stereotyping都应该是每个人都能够识别的问题。

如果我们不能,那么我觉得真的需要一种“部分形式”的语法。

我说“潮州男人刻苦耐劳”,相信大家都不会有意见。即便大家都明白不是所有/每一个潮州人都是“勤劳善良”的……

可是,如果我说“潮州男人歧视女性”,肯定有人会跳出来说我以偏概全,一棍子打死所有潮州人之类的……

这两句话之间真的有区别么?区别只是在听者自己的理解罢了……

言的人不一定会有“generalization”“stereotyping”的问题,可听的人却可以随意把别人的话扣上这两顶帽子。

“自我保护”,的确,自我保护。大家说话都小心翼翼,滴水不漏,这很累。也很不利于思辨,无懈可击的话往往都是废话。

人们习惯于攻击别人言语中的不严谨,我觉得这才是更可怕的问题。
某知道你在说给我听的猫 在 11/24/2008 2:21:41 AM 说:

与主题有关:

generalization在这个年代是很流行的,stereotyping更流行,流行来流行去,很多只是一小部分的现象在舆论上就变成了全体的特征,比如河南人怎样怎样,广东人如何如何。90年代以来辱骂异性甚至成为风潮,动辄男人如何女人如何。这不是有趣无趣的问题,这是可怕的思维惯性。

朋友间聊天是不需要那么严谨,但写在公开blog或论坛上我觉得还是严谨一些好,这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个人意见。

与主题无关:

其实,我那样激烈的反应也不是因为那一篇东西……想说很久了,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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