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者
“说了你又不听,听又不懂,懂又不做,做又做错,错又不认,认又不改,改又不服,不服也不说,那叫我怎么办?!”

【乱弹】规矩问题

其实……偶想写这篇blog,比我想写“能力问题”还要更早一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的好处在于使得每个人都有了“预测未来”的能力……

比方说,杀人偿命。有这样的规矩,什么人活得不耐烦了,就可以去杀人,然后自己就给人偿命去了……

社会定下“杀人偿命”的规矩,只是要让民众知道杀人的后果,而不是在客观上阻止民众杀人。

不是不让你杀人,人是可以杀的,但是你必须付出偿命的代价而已。

当人们觉得代价过高的时候,自然就不会以有人去杀人了。

在我看来,所有的法律、道德规范,目的都不在于阻止民众去做什么事情或者强迫民众去做什么事情;而是要让民众清楚的知道做一些事情以及不做一些事情分别会有什么后果。

杀人者并没有破坏法律,相反,杀人者若自愿伏法,偿命,杀人者其实是在捍卫法律的尊严。这样的人是有的,比方说,胡文海

杀了人而不偿命,才是在践踏法律,破坏规矩。

所谓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的“神圣性”,并不体现在法律禁止、允许民众去做什么,而体现在违法必究。

比方说,若有人在新加坡逾期逗留,这是违反了新加坡的法律;但是,他若是去移民厅告诉政府官员他逾期逗留的情况,移民厅的人是不会立刻把他抓起来,然后遣送出境的,官员只是会告诉他逾期逗留XX天会被罚款多少,若然超过ZZ天又会如何。他若赔得起,可以继续逾期逗留下去……但是,当他选择去离境的那天,你应该被罚多少钱,海关人员是不会算少或者算多一分的。

有了这些法律,民众的确是可以“预知未来”了……

“我逾期逗留,将来会被罚款XX元”跟“我命犯太岁,需要破财挡灾”这两句话本质意义是一样的。

都是在一定规矩下,体现出来的“因果关系”。

预知未来是很有用的……很多人都想预知未来,不是么?所以,社会才有法律,才有规矩。

若然规矩被全部打破,社会就乱掉了……民众也就没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噢……我的确是命犯太岁,但是,这又如何呢?民众会因此变得很迷茫,无所适从……

犯太岁就是会破财还是走桃花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者必须居其一,并且不可以更改。破财就永远是破财,桃花就永远是桃花……

究竟是要杀人偿命,还是杀人放火金腰带,同样也是无所谓的,但是不能够一下子金腰带,一下子偿命。

所谓的不能够,自然不是绝对的。

规矩是可以变的,但是,从一个规矩变到另一个规矩,是社会是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所谓的“switching cost”……或者说,革命。

生产关系需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规矩变化最大的,莫过于社会制度的变革……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每次变革,都意味着革命……多次反复的革命……革命意味着什么?不管是什么,血流成河是跑不掉的……

总会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所持的规矩更加合理,相信他们的规矩能够带来更高的生产力……所以,他们要把旧的规矩打破,建立他们的新世界……是的,新世界很美丽……但是打破旧世界需要付出的代价是需要衡量的……

代价若过高,民众也许就不想改变了……所谓的“consumer lockin”……

不是说需要如何就一定得如何……

规矩若然设立,最好是不要再去改变它……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同性恋……这些无所谓……这四种规矩都曾经在人类历史上大行其道过……

同性恋的规矩不流行,是因为两个男或者两个女的生不出孩子,繁衍不下去。一夫一妻的规矩流行,是因为人类自然生殖男女比例就是1:1……一个男的,只有一个女的可以配……据说中国社会男女比例失调,男多女少……所以,大家看到某女周旋与众男之间的机会比看到某男有众女簇拥的机会大……

我想说明的是,这四种规矩并无“道德”上的高下之分……而社会主流的规矩就是一夫一妻,其他三种若想取而代之,凭的是什么呢?我想,同性恋者能够凭的是无性繁殖的生物技术……

但是,这样一来我们社会会乱掉……异性恋已经是一个普遍被接受的道德观念……同性恋者,你何德何能要让全世界都去改变一下自己的观念去适应你?你们要自己爱自己,为什么要跑到街上来游行?我已经接受了异性恋的道德观念,被你这么一搞,我会很迷茫,我会很困扰……情感上我接受不了,你懂不懂?我这些情感上的麻烦,纯粹是因为你企图破坏社会规矩而造成的……你是否为我遭受的这些麻烦而做出任何补偿?

是的,你可以宣称同性恋也是很合理,你可以宣称同性能够更加了解彼此,给彼此更多的爱……

如果,我的思想是一张白纸,你跟我说这些我不反对……

问题是,我已经接受了异性恋的道德观念……我已经很了解异性……我为什么要把现有的对异性的了解抛弃,转而去了解我的同性?

我,为什么要因你而改变?

变化前后,我的所得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我因为变化需要付出的代价却很大。

就好像,中国人名字是先姓后名;而老外却是先名后姓。

我叫了一辈子翁伟,你突然要叫我Wei Weng,规矩的改变会给我造成很多麻烦的……而后者较前者并不能给我提供更多的利益……

中正国际机场都叫了几十年了……突然改叫台湾桃园机场……光重印所有宣传资料都要花很多钱懂不懂?

食肉者搞意识形态,却让人民买单,所谓的恬不知耻。

规矩是需要维护的……维护旧的或者不再适应时代发展规矩往往要比接受新的所谓更加先进的制度能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利益……

实际上,这个观点亦是我在能力问题中企图表达过的……

“只要踏实的去做一件事,并且坚持把这么件事情做好,就能够做出名堂。”

若然一个人总是在寻求所谓的最好的道路,他很可能会把时间精力都浪费在寻找上,到头来还不如一直朝那个可能不是最好的道路一直走下去。

很多人都在争论什么专业最有钱途,这些人真是无聊。然后,还有更多的人在争论什么规矩/社会制度最优越……

《A beautiful mind》这电影中是以一群男人抢一个美女但是结果大家都抢不到,而若他们一开始便去追求那些不是最美的MM会皆大欢喜来演绎纳什的均衡……我一直一直都认为这个演绎不恰当……不够准确……因为它强调了个体的利益得失……这么个例子跟我上面所说的,应该选择一个可能不是最佳的道路一路走到底;还是寻找一个最佳的道路再去走才更加贴切一些……

而我所理解的纳什均衡,重点在于集体,需要强调的是集体的合作以达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而追求不是个体的利益最大化。虽然都是一回事,但强调的东西不同。纳什均衡指示的是集体应该如何做,而不是个体应该如何做。

集体应该合作,要如何合作?这便是规矩问题了……

一旦合作了,有了规矩,就不要去打破它……是的,打破规矩,对于打破的人来说,利益更大,他们有打破的动机……我完全能够理解,并且,设身处地的想,若我处在这些企图打破规矩的一方时,我也会企图追求我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且,我经常可以给打破规矩找到无数很道貌岸然的理由……

比方说,迅雷说他们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迅雷的技术更加先进……迅雷能够给用户带来更多资源……更大的便利……

且不论这些道貌岸然的理由是否成立……我先假设,你说的全部都对,全部都正确,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的新规矩取代了旧规矩后,旧规矩下的既得利益者,他们要怎么活?

是的,你可以正义凛然的说:“他们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活该被市场、被时代淘汰!”

但是,这些被淘汰的人就此从空气中蒸发了么?不会。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些人被逼急了,会跳出来给你一刀子,直接杀了你。这样的风险,又是否是你提倡新规矩时有考虑在内的?你承不承担得起?

不要叫喧说杀人不对,不可以杀人,说杀人是耍赖……是卑鄙,是无耻……我一开始已经跟你说了,所谓的杀人偿命也只是一种规矩,而且,杀人者偿命,是对规矩的尊重。与打破规矩的你相比较,我甚至都没有打破规矩,我只是选择了一个普通人不会选的选项而已……而且,我做出这种选择,是被你逼的……

大陆、台湾均是一个叫做“中国”的东西的国土,你不要跟我引经据典的说“中国”其实是一个编造出来的谎言,你不要跟我说台湾追求独立是多么的民主多么的伟大……

我只是想跟你说,无论“中国”是谎言还是“真理”,它是一个已经被无数人广泛接受的概念……国家是一种“规矩”……你要打破它,很多人需要为此付出代价,包括你与我……大陆已经准备好了《反分裂国家法》,台湾你准备好没有?

这些话,这些观点,我其实都曾经在台湾朋友的blog回复中表达过……只是,他们似乎完全听不进去……给我的感觉,他们总是坚持“正义”……似乎总是企图以“说服”“天下第一比武大会”这样简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改变规矩……我本来以为我已经很理想化了,似乎,他们比我更加理想化……

规矩,是很难改变的……

我写这些,不知道是否是说明我已经不再年轻,我已经变老了……是否说明我已经不再叛逆,而倾向与在现有规矩下墨守陈规……

44631|规矩|叛逆|台湾|制度|中国
问天 @9/30/2006 2:18: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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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ncie 在 10/6/2006 1:53:10 PM 说:

同意你的话,你的确猪头。
从考O水准起到现在,你就只会discourage我。你知道你现在说这种话对我是很大的打击吗?
你经历过这个阶段,现在当然可以很轻松地随意给Comments。但我不同,我正身在其中!!·
Mark 在 10/4/2006 12:07:17 PM 说:

對了!好像忘了表明我立場!討論是可以這麼討論的:『如何統一?』。但是不代表我期望統一。

因為我的期望還是台灣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不管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國。

至少這對我來說是個『正』名。

Mark
meteorbird 在 10/3/2006 9:01:51 PM 说:

我也觉得你很猪头耶,看你的一篇就看不下去了,累~
Mark 在 10/2/2006 8:25:19 PM 说:

Hi GriGri:

我還是很同意你的說法的!我也相信趨勢會是『統一』,但是如何統一?威脅或是利誘?

以目前你的說法叫做『威脅』,很多台灣人是不會接受的。越威脅對佔成『台灣』獨立越是助力。

我覺得以『時間』加上『利誘』,才有機會。只要中國大陸不亂,經濟繼續發展,台灣經濟會跟大陸越來越難切割。即使不會統一,短期發展成中華邦聯的機會也更高。

我也同意,這不是我們談得出來的!但是就如我跟 Wuvist 說的。至少可以互相瞭解!

你越用威脅的方式,越在國際場合打壓台灣。我猜反抗會越大。你可以看我的公投結果獲得一個大概的印象。

現在想要『中國統一』的台灣人,大概只剩 30%。這個數目還有越來越低的趨勢。

To Wuvist:

你這些比喻,在 Portnoty 那邊我們已經討論過了。呵呵!我還是覺得重點是放在如何統一? 如果大陸真的希望台灣能變成真正課本上的『國土』。而不是『要不要』統一。這是討論不出來的。

我還是覺得這話題太嚴肅了。呵呵!

Mark
angelbsk 在 10/1/2006 2:19:38 PM 说:

“所有的法律、道德规范,目的都不在于阻止民众去做什么事情或者强迫民众去做什么事情;而是要让民众清楚的知道做一些事情以及不做一些事情分别会有什么后果”
很欣赏这一观点。人是活的,有选择自己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的权力。如果把法律当作是一种制约的话,与西方所提倡的民主和人权一定程度上是相悖的,不过用你的观念理解就容易解释得多了。不是政府把刀架在人们脖子上强迫人们去遵守规矩,而是如果你不守规矩,就要做好刀架在脖子上的准备。
预知未来也是个很有趣的比喻。拿中国网络管理的黑名单并不存在这件事情来讲,缺少这样一项规矩,人们便无法预知未来。于是考虑层面上便有了“有可能会被牵连”的谨慎观念和“有可能不会被牵连”的投机挂念。不完全的规矩是对他人的不负责和不公平。
不过后面提到同性恋游行,群体中的个体意识,讯雷,台湾问题就有些乱了。虽说都与规矩相关,不过法律,道德制约,群体意识,不成文版权,不完善民主之间的“异”是要大于“同”的…………
末了多一句嘴,每个人所能接受的规矩是不同的,和别人谈自己认定的规矩,很多时候很难得到共识,还不如不去追求共识——正如一般写文章的“规矩”应该是有明确主题的,但你的blog则较为随意,不过这种“不合规矩”的blog读起来还是蛮酣畅淋漓的。:)
p.s: 貌似我也扯远了,领会精神......
Wuvist 在 10/1/2006 12:08:25 PM 说:

呵呵……说实话,我在写开头的时候,我也不知道结尾会是什么……
谢谢……偶自己的确是很企图以开头的论点去引出后面的东西……
所以才会有“我一开始已经跟你说了,所谓的杀人偿命也只是一种规矩”一句……

既然你说偶开头精彩,那么,偶很愿意听听你详细说一下究竟是怎么精彩法?
angelbsk 在 10/1/2006 11:57:36 AM 说:

说实在话,每次看你的文章看了开头都猜不到结尾 -_-|||
虽然都是围绕着规矩在讨论,不过主题变化很大。回复大多是针对最后一部分的,可我觉得真正精彩的部分在开头,可惜被忽略了。
Wuvist 在 9/30/2006 9:39:30 PM 说:

Mark,这样的讨论我很欢迎……
我对讨论的唯一限制是不准使用会被GFW的字眼……比方说“5+1 2+2”这个词……也不是说不可以提这些事情,而是说提的时候,必须使用“5+1 2+2”等方式代替……这是唯一的限制。

呃……“規矩訂定我不能殺人”,规矩只是规定说杀人者如何如何……并不是说不可以如何如何……Well……这些是细节……

“那怎麼辦?就只能耗著。所以我說『時間』是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方式。”
不是只能耗着,至少,对于我们这些小民来说,我们可以写写blog,看看彼此的blog,顶顶彼此的blog……

“拖”的前提是双方不改变现状。问题是,台湾一方一直企图改变。

要以“时间”解决分裂、纷争,前提是双方有沟通的诚意。一男一女是可以日久生情的,但若是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时间”过得越久,隔阂只会越深……所谓的诚意,就是一方看到一方改变方向了,仍旧放下面子去追……
GriGri 在 9/30/2006 8:01:52 PM 说:

其实…… 我认为就这个问题而言,由我们这个层面的人沟通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结果。能做的可能也只是交换一下意见罢了,知己知彼。

至于你认为[时间]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well,相信中国政府也从来没有排除过这种解决办法。时间固然是解决办法的途径之一,但这个办法的采用与否,要看目前台湾政府的动作。

如果“陈总统”依旧这样在危难时刻喊独立,太平时期偏中立,我看中国军队参与真正的战争指日可待。

如果他早日下台或者在真正的暗杀行动中有幸,不对,应该是不幸被击毙,换一个不让人们伤脑筋的领导人上台,[时间]办法还是有可能的。

然而就我看来统一还是必然趋势,一个好的领导人现在能做的,应该是领导台湾人民在平稳的过程中逐渐向统一靠拢。从而避免中国大陆使用[巨大的外力]。
Mark 在 9/30/2006 7:42:23 PM 说:

Hi GriGri:

同意!非常同意!但是這就應驗了我的說法:『根本不必談』。因為談不出任何結果。不是嗎?呵呵!

我知道這樣有點矛盾,但是這就是目前的狀況。因為我不承認你,你不承認我。那麼說到最後就是:『那來打吧』。

可是我們又都不想打。因為打了,我們雙方都會損失,而這個損失目前其實雙方都無法承受。

那怎麼辦?就只能耗著。所以我說『時間』是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方式。如果要加速這樣的過程,找出價值上的共同點,才有機會吧!

光用中國『反分裂國家法』或是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 那根本是 ... 無解。

:)

Mark
GriGri 在 9/30/2006 7:27:56 PM 说:

如果台湾和大陆面积相仿,人口相差不多,相信大陆的“规矩”产生不了作用。但依照目前的局势来看……

你可以说中国政府不讲道理,不讲你的道理。暂且不论规矩合不合理,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改变的。但规矩已定,现在继续喊独立的后果就是掉脑袋,事实既是如此。

如果明知道后果仍一意孤行,如果不是勇士,就是傻子。
Mark 在 9/30/2006 6:59:27 PM 说:

Azumi Kawashima .... 比較可惜的是,她已經退休了。之前找的到的照片,品質實在不是很好。呵呵!

我大概給他 8 分。

Mark
Mark 在 9/30/2006 6:56:56 PM 说:

呵呵!先認清事實!

中國訂定反分裂國家法,台灣無法作任何改變,只能承認。

但是中華民國偏安在台灣,這個流亡政權,要把國名改名叫做『台灣國』還是『中華民國(放棄大陸主權)』。你們也無法改變。

你知道我意思嗎?這些都是事實。而要讓這些事實能夠有共通點,『時間』是個方式,『巨大的外力(武力)』也是個方式。我期盼用時間來解決,而某些人可能期盼用『巨大的外力』來解決。說句實話,這也是對中國解決台灣問題成本最小的方式。

而會用到『巨大的外力』來解決,是因為有人希望讓『規矩』凌駕在『價值』之上。

所以如果不能先承認這些事實與找出共同價值。光用『規矩』,我們是找不到任何共同點的。

我知道『價值』與『規矩』的不同。但是,有其先後關係。

以你文章的例子來講,我不想殺人,是因為我體會生命的價值,生命的可愛與不同生命互動的喜悅。並不是因為規矩訂定我不能殺人,所以我就不去殺人。

可是如果你把同樣的規矩,用到食人族身上。跟他說殺人是錯的,那可能是對牛彈琴。因為他價值跟你不同,這個『規矩』根本不適用。

所以,先認清互相『存在』且互相『牽制』的事實。那麼我們就也機會討論了。

這樣的言論還可以吧!如果不行,請你刪掉,希望不會為你帶來麻煩。 :)

Mark
froggyfrog 在 9/30/2006 5:43:07 AM 说:

文章看懂了,看了下面的评论有点晕...
觉得自己很猪头的Wuvist 在 9/30/2006 3:44:39 AM 说:

Mark,先谢谢你的留言。

然后,我也来Kuso一下,我心中的美女是Azumi Kawashima。(章子怡只是受老外欢迎,大陆人民不喜欢她的到处都是。)

我没有学过Fuzzy Theory。

但是,规矩与价值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至少,在我这篇blog里面企图表达的规矩与你说的“评分模式”(价值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规矩有着其客观性,它只是客观的描述一个rule,定义一些因果。规矩说的是杀人必须偿命,而不是说杀人不好。

而杀人是好是坏,则是由价值观决定的。

价值观会影响一个人对规矩的偏好,但是,这不意味着价值观与规矩之间有直接的联系。

实际上,我们认可的“规矩”“价值观”并没有什么不同。

反对国家分裂与反对族群对立所代表的“规矩”与“价值观”都是一样的---我想这个已经可以构成【同理心】。

你是不是要跟大家对“国家”的定义/标准不一样呢?我想说,这已经是另一个问题了。

“我們都只看或只聽自己接受的。”才是讨论不出所以然的根源,但是,我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Mark 在 9/30/2006 3:22:23 AM 说:

就像我先前跟你說,我很想住在青島。這不是開玩笑的。

我喜歡那裡的風景以及山東人的豪爽。可是如果我住在那,每個人遇到我都來問一下:『你對陳水扁的看法』,『你支不支持馬英九』,那我大概會瘋掉。因為我要怎麼跟與我立足點不同的人來討論這些事呢?所以現在我還不敢去住。

我身邊的朋友,有『反扁』有『挺扁』,有『贊成獨立』有『贊成統一』。可是我們很少為這個吵過架。一個原因,是我們互相尊重,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用『同理心』來對待。

所以如果真的要討論。那你得好好瞭解我們『台灣人』的心態。而我也得多多研究中國大陸的『現代史』,因為我之前在學校學的,都成了『神話』了,完全跟現在的中國不一樣。 :(

這樣,我們就能討論出一些有趣的事情。而不是在辯論或是『打嘴砲』了。

Mark
Mark 在 9/30/2006 3:10:04 AM 说:

Wuvist:

這些東西,這些局勢,『現在』不會因為我們的討論而有任何的改變。但是卻可以讓我們互相瞭解,埋下『未來』有機會改變的『因』。

說句實話,台灣最近太嚴肅了,這些話題我已經沒什麼興趣討論,我寫出來只是想發洩心中的怨氣,平衡一下自己的身心。例如『天下武道會』,那根本是 Kuso 的寫法。如果真的可以那麼簡單就好了。

你的文章是很有條理的。但是你要瞭解一點:『同理心』。沒有『同理心』很難討論出結果,只是在辯論,台灣稱為『打嘴砲』。

好吧!我更科學一點的講,如果你學過 Fuzzy Theory,你應該瞭解。假如,我們兩個一起討論『美女』這個名詞,我心中的『美女』是『愛田由』,而你心中的美女是『章子怡』。對我來說,愛田由是 10 分,而章子怡只有 6 分。對你來說,章子怡是 10 分,而愛田由只剩 3 分。

所以我們討論『美女』,怎麼可能討論出來誰比較美?根本不可能。因為我們是用兩套標準在看『美女』。

除非,我們兩個先找 10 個女孩子,然後我們一起來評分,找出我們兩個『共同的評分模式』。這樣我們就可以來討論『美女』了。

為什麼要講這個,因為要接著你的話:『规矩,是很难改变的……』。因為,這裡的規矩:『是你的規矩』,不是『我的規矩』。

如果我們是一直在這樣的框架下討論,那討論不出所以然來的。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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