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者
“说了你又不听,听又不懂,懂又不做,做又做错,错又不认,认又不改,改又不服,不服也不说,那叫我怎么办?!”

【乱弹】读者

人,是群体动物……

其实,这样的观点,小MM Erencie最近也是提过的……我们都不是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我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其实,即使是鲁滨逊,他也是有一个星期五做伴的……

任何说企图强调自己的行为不影响他人的说辞,都是值得商榷的……我虽不犯人,但人会犯我……或者说,关心我……

刚刚看卢梭的一篇东西……关于自由的……其中有这么些话,摘自《社会契约论》的第二章第三段
“因而,我们不妨认为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首领就是父亲的影子,人民就是孩子的影子;并且,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全部的区别在于:在家庭里,父子之爱就足以报偿父亲对孩子的关怀了;但是在国家之中,首领对于他的人民既没有这种爱,于是发号施令的乐趣就取而代之。”

我是这么理解的……父亲对孩子的关怀是会对孩子的自由造成影响,不过,这种影响是由“父子之爱”补偿的……

据说,家长总是想看子女们的日记……这里面,有“爱”、有“关怀”……而且,影响是双向的……但无论如何,即使是日记这样貌似纯粹个人的行为,其实也并不个人……

这很无奈……但是,这就是生活……

然而,在更多的时候……人,是有表现欲的……我们做了事情,潜意识里常常渴望能够得到他人认同……甚至欣赏、赞许……有些貌似个人的行为,其实都是为了表现自己……都是为了在其他人身上造成影响……

比方说,很多旅游景点,都有人喜欢留下上“XX到此一游”的字样……且不论这样的行为是否道德……但我认为,这样的行为并非是当事人想要给自己做一个留念,而是当事人潜意识里想在大众中“广告”自己……

芙蓉姐姐,便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了……

但是,她是一个很恶心的例子……还有其他一些同类但不那么恶心的例子……比方说,千里马渴望在伯乐面前表现自己……比方说,那些在诉说“人生得一知己,虽死无撼”的文人骚客……比方说,一些很内向的人在亲密朋友面前会表现得异常活跃……

因为,人性便是如此……最天真害羞的小孩得到称赞时内心也是暗爽不已的……

这样的心理,在网上……常常表现成为一种叫做“顶贴”的行为……对“看贴不回贴”的谴责甚至都已经上升到道德层面了……既便它归根到底是为了满足当事人渴望被认同的心理……

撕下你虚伪的面具吧……上网来写东西……就是要给人看的……别说是个人日记……别说是要给自己看……扭扭捏捏的做什么?

貌似……以前似乎恋爱中有一种叫做交换日记的行为……自己给自己写了那么多年的日记……倒头来便是要给自己的恋人欣赏……这种对隐私的赤裸侵犯也可以是很浪漫的……

写出来的东西,便是需要读者的……虽然,作者希望得到的读者……可能只是一个还没有出现的人,也可能是全世界……

思想的沟通与认同,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因为,人是群体动物……我们生而不独立……

听过“为书找读者,为读者找书”没有?

我把博客/网志/blog看作是一种新兴的交流方式……而我,作为博客风的建立者之一,我所渴望达到的目标,可以是说成“为blog找读者,为读者找blog”……说到底,都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所以,我一直极其反感把blog当成日记并且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人们看到的伪博客/blogger……对我来说,他们太玷污blog/博客这个词了……

什么是“共产主义”?是的,对于有些人,“共产主义”便是“土豆烧牛肉”……但是,“共产主义”绝不会因为这些人而真的成了“土豆烧牛肉”……

对于我个人来说,我能够在博客风拥有读者,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而我,也更加希望,可以有更多的blogger能够在博客风上得到拥有读者的快乐……

20761
问天 @11/28/2005 1:5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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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bsk 在 11/30/2005 1:28:21 PM 说:

同意“我渴望读者,不过,我只渴望够格的读者”。
写blog,的确是为了给人看的,但每个人也有选择读者群的权利么。如果觉得写的东西更适合给认识的朋友或有共同话题的人看,设些限制也并非没有道理。
从不觉得blog是论坛。前者所重的是个体,后者所重的是群体,人多难免良莠不齐。之前在论坛写东西碰到过以极不负责任的方式谴责别人的人,很影响心情,也算是不喜欢让不理解的人成为读者的原因之一。
RasuitoU 在 11/30/2005 12:00:42 PM 说:

一直在看你博客。一直是你的读者。
今天浮出水面了。
才爷们儿 在 11/28/2005 4:44:48 PM 说:

胡侃嘛,BLOG就是写给人看的.要是分得那么细致,还不如把BLOG给格了,有人人都可以看的地方,有只能朋友看的地方,还有只能自己看的地方,那样岂不更完美?

现在的BLOG挺好,不论是谁,感兴趣就可以侃两句,没有太多束缚,让读者感觉很平等,要是真个分出了什么够格与不够格,恐怕博客就再也不博了.
Wuvist 在 11/28/2005 10:33:19 AM 说:

当然不是机密……偶会写blog出来滴……就好像偶以前写:
http://www.blogwind.com/Wuvist/4822.shtml
一样
wawa 在 11/28/2005 10:06:19 AM 说:

"发展方向"? 如果不是机密,要不要透露一下下啊?
Wuvist 在 11/28/2005 3:37:27 AM 说:

娃娃,因为我今天晚上去Rex那边收刮财物,并且侃了一会博客风的发展方向哈……不过,其实,偶想写这篇东西想写很久了……

青蛙:
从偶看过的blog,了解过的blogger来看……“blog/博客”这个词本来就是有这样的高度的……

而且,同样有很多人把博客看成是论坛……

最后,从“只是希望自己的朋友或是志趣相投的人看到”是推不出“不想让什么样“三教九流”的人都能看到”的。
froggyfrog 在 11/28/2005 3:04:43 AM 说:

“说实话,我渴望读者,不过,我只渴望够格的读者。”

这句话说的多好,可见即使是公开的blog也可能只是希望自己的朋友或是志趣相投的人看到。所以,把blog当成日记却不想让什么样“三教九流”的人都能看到,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所以,msn space的公开设定才有了3种选择,所以,blogwind才有了朋友和隐藏的选择,在我看来这都是更尊重博客个人自由和喜好的选择。当然,如果你非要把“blog/博客这个词”抬到那么高的高度,觉得那样就是“玷污”了,我也没有话好说。

私人空间当然不等于就是隐私或秘密。就好像我的房间的的确确是我的私人空间,可我还是很愿意欢迎我的朋友来参观我房间的摆设或收藏,这并没有矛盾。日记发表在报纸上让我觉得更像是在论坛上发贴,那的确算是“公共场所'。
wawa 在 11/28/2005 2:59:59 AM 说:

怎么突然想到写这篇文章?
Wuvist 在 11/28/2005 2:56:22 AM 说:

不够格的读者不是读者哈~
Gadfly 在 11/28/2005 2:48:32 AM 说:

在我看来,blog不过是纸笔一样的工具。

纸笔可以写日记,也可以出报纸。

不过如果把blog公开还强调不过是私人空间,就有点像把日记发在报纸上还宣称是个人隐私。

说实话,我渴望读者,不过,我只渴望够格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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