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言无忌】“网络婚姻”禁止的问题

今天看了一则央视新闻:一高中男生沉迷于网络,玩网游,并在网络上虚拟结婚,由此造成花费大量时间金钱,并最后导致高考都没参加得上,留级高二。而后,一则类似编后话出现了,大意是:网络的虚拟婚姻,应该分级。

国内新闻最近越来越喜欢先拿故事说事了,所谓微言大义。教训是深刻的,那么依照这种未成年人的虚拟婚姻应该分级的言论,或许下次看到哪两个小孩子在玩过家家时,也要告诫他们一下:孩子们,你们应该分级了。

分级制度其实也就是意味着对某一类人群的禁止制度。对于“禁止”我们似乎有着悠久的传统,比如,紫禁城^-^……延伸至今。这样其实很好的抵制了一些庸俗的、毒害人民群众的事物,譬如,电视台在恰当时候插播点公益广告之类,就为我们身心带来了健康的影响。

 然而,想到网络虚拟婚姻这件事分级,我还是是觉得奇怪。每件事情如果都用一种禁止的方法处理,会不会是最佳的方法。如果电影院分级(当然,我们国内市场看的都是很健康的电影,不需要),要求看一定类型电影出示身份证之类的,执行、监管可能会容易些。而网络,成本会不会太大,网游公司们愿不愿意贯彻到底。

 

不过成本还不是重点问题,有些网游,也是有限定成年人的先例,但,它们要不就是太暴力血腥,要不就是画面太过坦荡荡,就像如果玩过家家玩得出现暴力相向,我们当然也要阻止一下。而网络婚姻……实在想不出分级的理由……仔细再想,新闻中暧昧的提到“当到某个程度时,还可以买床……”,或许这个符号式的玩意,令编导们想到了“分级”的编后语吧。嗯,其心可诛……当然,我想说的是,做游戏的人其心可诛~~~

 

而编导似乎从未想过,或者如何引导好青少年,分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会比一味的都统统禁止,可能来得更为重要些。

 

 反而在有些本来不太可能使用引导方法的地方,我们却引导的相当好,网上一些网摘式论坛暧昧的图片,“忽如一夜春风来,千万艺术花儿开”,纷纷忽然冠以人体艺术的名号,极大丰富了我们的精神文明生活,熏陶了我们的艺术触觉,便是引导的非常好的实例,新闻却不提提这个先进例子,可惜了。哦,也是,他们只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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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o 发表于4/26/2006 11:3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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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o 在 4/27/2006 6:17:25 PM 说:
引起无限的好奇心~~

Bowye 在 4/27/2006 9:36:23 AM 说:
越分级越引导青少年往限制级发展

嘻嘻~ 在 4/27/2006 8:13:23 AM 说:
:)

格格巫 在 4/27/2006 1:25:11 AM 说:
色子本无罪,谁赌谁不对
盲目的一刀切,不就是给色子定罪么
胡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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